根据中共济宁市委、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济宁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和济宁市司法局《济宁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库成员)聘任制度》等文件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提升法律服务效能,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选聘第三届济宁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库成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从事法学教学、法学理论研究、社会治理、公共管理、法律服务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担任济宁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库成员)。
党政一体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库成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二)受过系统的法律及相关领域专业教育,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在所属教学、科研或实务工作领域具备较大的影响力;
(三)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的教师、研究人员,应当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8年以上工作经历;律师等法律实务工作者,应当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8年以上执业及工作经历,办理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涉法事项;
(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处分,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熟悉市情、社情、民情和党委政府工作规则,热心参与社会公共事业;
(六)根据工作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履职条件。
(七)同等或类似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聘用。
党政一体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库成员)承担以下职责:
(一)为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门单位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以及各部门、单位起草地方性法规、政策规章和以市政府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
(三)参与市委、市政府合作项目,各部门、单位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重大民商事活动和重大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市委、市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四)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五)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六)重要经济项目、资产处置、涉及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的法律论证;
(七)市委、市政府交办或者委托的其他工作事项。
1. 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6日。
2. 报名方式
通过济宁市司法局网站(/)下载《济宁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库成员)报名表》,按要求完整填写后由所在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履历、职称证书等符合入选条件的相关资料,以及1寸近期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拟报名的县(市、区)律所律师,需由各县(市、区)司法局进行初审盖章并填报《济宁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库成员)报名汇总表》,市直律所律师报名人员由各自律所汇总后集中报送。
上述材料需提交纸质文件2份和电子文档1份(邮箱:sfjls@ji.shandong.cn),纸质报名材料送至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或通过信函方式寄送(邮寄地址:济宁市高新区崇文大道656号济宁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超出规定期限的不予接收。
3. 报名材料
(1)《济宁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库成员)报名表》;
(2)《济宁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库成员)汇总表》;
(3)报名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和证件照片(电子版材料,压缩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名为“党政一体法律专家库成员报名+姓名+单位”;证明材料提交复印件,由律所审核真实性并在复印件加盖律所公章)。
市司法局对报名人员开展资格审查,对于材料不全、信息不实、隐瞒不良记录等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一律取消报名及入选资格。
市司法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量报名人员工作经历、专业专长、学术水平和专业影响力、沟通及履职便利性等情况,结合专家库整体年龄结构、专业比例、党员比例等要素,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形成拟选聘的初步人选名单,按程序报请市委、市政府审定。
市司法局将拟选聘人员名单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第三届党政一体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库成员),统一颁发聘书、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一)参加本次报名的视为同意入选济宁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库。市司法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报名人员中择优同步更新法律顾问库。
(二)报名者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报名者所在单位和主管司法机关须严格审核,从严把关,规范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一经查实存在虚报、瞒报、造假等违规情形,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党政一体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库成员)聘期三年。市司法局具体负责日常考核管理工作,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其他不符合聘任条件的依法解除聘任关系,并从法律专家库中择优补充聘任。
联系电话:0537-7712217; 0537-7710072。
附件:
1.济宁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库成员)报名表.docx
2.济宁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库成员)报名汇总表 .xlsx
济宁市司法局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