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本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管理,继承和发展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济宁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查看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并在2026年7月17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济宁市崇文大道西首路南656号,济宁市司法局立法科”(邮政编码:272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立法”字样。
(二)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nssfjlfk@163.com。
附件1:济宁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济宁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有关情况的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