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做好生态环境法典实施前的有关准备工作,在前期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对相关生态环境法典涉及的法规规章进行了修改,形成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查看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并在2026年6月8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济宁市崇文大道西首路南656号,济宁市司法局立法科”(邮政编码:272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法规规章修改”字样。
(二)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nssfjlfk@163.com。
附件1: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3:关于《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济宁市水环境保护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有关情况的说明.doc
附件4:《济宁市泗河保护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5:关于《济宁市泗河保护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有关情况的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