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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济宁市文物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12 14:53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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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文物的保护,传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增强历史自觉,坚定文化自信,市文化和旅游局起草了《济宁市文物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查看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并在2025年9月12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济宁市崇文大道西首路南656号,济宁市司法局立法科”(邮政编码:272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文物保护立法”字样。

(二)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建议发送至:jnssfjlfk@163.com。

附件:1.《济宁市文物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济宁市文物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有关情况的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