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春光好,普法正当时。 在第42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济宁市司法行政系统以“法治护航满意消费”为主线,联合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多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将法律知识送到集市街头、社区院落,为消费者撑起“维权伞”,为营商环境注入“法治动能”。 一起来看—— “网购遇假货怎么留证据?”“预付卡充值后商家跑路咋办?”在金乡县鱼山街道大集上,鱼山司法所、市场监管所、宣传办联合举办的“法治护航 全民畅享满意消费”主题宣传活动热闹非凡。活动现场,工作人员支起“法律摊”,将晦涩法条转化为“农贸市场短斤少两”“保健品虚假宣传”等接地气的典型案例,生动解读了“七天无理由退货”“个人信息保护”等条款,吸引了商户、群众纷纷驻足观看。 泗水县司法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共同开展以“共筑满意消费”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结合当前的消费热点和误区开展靶向普法,向群众宣传《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行政复议法》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让法律精准对接群众需求。 邹城市郭里镇司法所联合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应急安全保障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所,聚焦农贸市场、电商仓储等重点区域,开展以“守护民生安全 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跨领域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标签不全的食品不能卖”,执法队员边检查边普法,严查“三无产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活动中共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手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宣传材料3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50余人次,重点解读了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七日无理由退货""举证责任倒置"等条款,为群众和商户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 “免费体检送鸡蛋?小心套路!”“投资养老床位高回报?都是陷阱!”在汶上县坝口社区,中都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开展“消费在身边 维权法先行”3.15普法宣传活动,围绕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消费纠纷的解决方式等内容进行详细讲解,将消费维权的法律知识送到居民身边。 特别是针对老年人群体容易遇到的保健品消费骗局、电信诈骗等问题,工作人员进行了重点提示,提醒老年居民要保持警惕,不轻易相信陌生人的推销,遇到可疑情况及时与子女沟通或者向相关部门求助。活动中,居民们积极互动,提出自己在生活中遇到的消费问题,工作人员一一进行了解答,现场气氛热烈,进一步增强了居民的消费维权意识。 从喧闹集市到静谧社区,从执法现场到互动课堂,济宁司法行政人用脚步丈量民情,以法律温暖人心,让每一笔消费都安心,让每一份权益有保障。法护民生,永远在路上。集市普法——把法条变成“家常话”
联合执法——给市场戴上“法治紧箍”
银龄守护——为老人筑牢“防诈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