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上午,济宁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海波主持召开市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研究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等项工作。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济宁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草案)》。会议指出,近期国务院将部署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认真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涉企检查问题,严控专项检查,杜绝不必要的检查。要推动涉企检查规范透明,依托“山东省涉企行政检查平台”开展入企检查,实现“事前备案、计划匹配、扫码入企、全程留痕、事后评价”,坚决遏制乱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要加强涉企检查的执法监督,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广泛收集企业意见建议,精准研判涉企检查突出问题,综合运用查办督办、通报曝光、约谈等方式,加大查处力度。司法行政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工作统筹,做好行政检查的指导、监督等工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