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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在全省率先出台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意见
发布日期:2025-01-06 08:33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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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济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推进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意见》围绕4个方面18项措施,以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法为民、坚持统筹协调、坚持工作创新,持续完善监督制度、严格落实监督职责、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规范管理、指导监督、激励保障作用,实现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推动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为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有力保障。

《意见》指出,要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制,理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协作机制,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构建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的比较完善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

《意见》强调,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体系。健全执法管理、行为规范、执法协调等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主体管理,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项管理制度。要严格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常态化开展行政执监督检查工作,深化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结果运用。

《意见》要求,要强化工作保障。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报告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能力素质,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行政执法全流程数字化运行、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