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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四个+”模式提升述法工作质效
发布日期:2024-07-24 10:46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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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县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述法为切入点,积极探索“四个+”模式,首创“述法—质询—点评—评议—督察—整改—建制”全链条闭环述法机制,有效提升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推进法治泗水建设向纵深发展。

1 建立“内部指导+外部监督”相结合的述法体系

把“一把手述法”作为推动法治泗水建设的有力抓手,在全省率先构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联合出台文件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作出规定,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述法工作制度化。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和法治建设监督员、群众代表现场监督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并进行当面质询,县委书记一一进行点评,全体与会人员进行不记名划票评议,问题整改情况交由县委依法治县办和有关部门跟踪落实,真正让述法“述出差距、述出压力、述出责任”,推进述法工作规范化。

2 实行“现场述法+书面述法”相结合的述法形式

建立委员会听述法长效机制,每年组织召开述法专题会议,选取部分镇街和县直部门单位进行现场述法,现场接受“法治体检”,推动述法工作由“纸面”走向“台前”,召开各类述法会议11次,听取28家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贯通县镇两级。拓展述法范围,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立体述法体系,要求包括县级、部门、镇街、村居、国企在内的全体党政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报送书面述法报告,做到应述尽述,实现全覆盖,有效消除了述法工作空白点。


3 创新“生活会式+正反对比”相结合的述法格局

突出问题导向,明确分割述法内容比例,要求问题部分至少要占述法报告三分之一甚至更多。提前定调述法不是自我表扬,而是要按照民主生活会方式,把问题摆到台面上,分析原因找短板,见人见事见思想,真正达到“揭短亮丑”“红脸出汗”的效果,从根源上解决存在问题。科学选定现场述法对象,每次会议均选取正反两个方面典型进行现场述法,通过正面典型述法提供经验借鉴带动后进,通过反面典型述法自亮家丑教训形成警示,正反两方同时述法,形成“鲶鱼效应”,建立起比学赶超的格局。

4 探索“日常督导+年终考核”相结合的述法评价

着眼于建章立制补短板,强化对述法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针对每个述法单位分别建立问题详细清单和整改推进台账,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述法单位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不定期进行督导调度,直至销号化解,截至目前已累计向有关部门单位发出整改意见书28份,推动问题整改150余条。优化领导干部考核方式方法,把述法指标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述法考核结果将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实绩、作用发挥、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通过考核“指挥棒”,充分激发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