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重点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科学评估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国办发〔2023〕27号)关于“适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民群众满意度第三方测评”和《济宁市规范执法专项工作方案》(济法委发〔2023〕5号)有关要求,济宁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行政执法人民群众满意度调查。
本次调查活动面向济宁市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济宁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市行政执法监督局、市行政执法效能评估中心具体实施。调查采取线上问卷、“12345”热线工单分析和线下走访调查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围绕执法规范化和社会满意度两方面展开,包括行政执法机关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否文明执法、柔性执法,是否执法不作为乱作为;行政执法人员是否按规定着制式服装、亮证执法,是否按法定程序执法;执法过程是否公正、透明、廉洁等。调查活动共收集有效样本11230份,分析“12345”热线工单4888条(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执法监督3类9大项29子项)、走访企业征集问题和意见建议28条。
调查结果显示,济宁市行政执法人民群众满意度综合评分为 93.9分,相比2021年度济宁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测评的93.6分,提高了0.3分。
聚焦此次行政执法人民群众满意度调查反映出的问题,市委依法治市办将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素能。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化制度化培训机制,按照岗前、岗中、离岗三个重要环节,组织开展分类分级分层培训。把好执法人员入关口,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引进和退出机制,确保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接受在岗培训每人每年不少于60学时,明年6月底前完成全员轮训。从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尽职免责、容错纠错、心理咨询等机制,推进示范创建活动。
全面完善执法标准规范。切实发挥法治协调职责,实行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集中清理行政执法事项。健全完善行政裁量基准制度,落实动态管理和信息化应用。完善行政执法标准规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统一行政执法案卷通用标准,逐步规范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文书。创新优化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三平台”(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云平台、行政执法网上办案平台、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应用,深化行政执法数据归集共享、分析运用,广泛推行移动执法、网上办案,逐步实现执法全流程数字化运行、管理和监督。
全面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明晰审批与监管衔接边界,加强综合监管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健全跨部门、全链条、各领域协作联动机制。深入推进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综合查一次等,探索分级分类信用监管,着力解决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等问题,为企业和群众松绑减负。以“四张清单”(不罚、轻罚、不予实施强制措施、企业合规指导清单)管理为切入点,探索对企业事前合规指导、事中柔性监管、事后信用修复为一体的执法模式,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赋能增势。
全面履行执法监督职责。加快构建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执法监督与“12345”热线合作机制、纪检监察监督与执法监督贯通协调机制,推动监督力量系统集成、整体发力。综合运用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综合检查等方式实施执法监督,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围绕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组织专项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将执法工作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法治建设考核内容,作为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适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群众满意度第三方测评,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和权威性,提升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