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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双十佳!
发布日期:2024-10-30 10:45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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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省司法厅、省民政厅下发《关于“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案例评选结果的通报》,济宁市司法局、市民政局申报的《推行赡养老人三方协议 弘扬法治精神 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鱼台县司法局)和《老年人附义务赠与合同纠纷案》(济宁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别获评全省“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十佳工作案例、“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十佳案例。

今年以来,济宁市司法局积极加强与民政部门协调对接,始终将老年人群体作为法律服务的重要对象,着力把握老年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新需求、新特点,主动谋划新举措,回应老年人新期盼,不断提升老年人群体的获得感与安全感。

提供“三优”服务  畅通绿色通道

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优化服务模式,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核、优先指派,指派专业性强、熟悉老年人权益保护的律师承办案件。简化老年人办理法律援助手续,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上门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便利。

推行“援心结合”  提升服务实效

在办理涉及老年人赡养费纠纷、继承权纠纷等家庭类纠纷时,坚持“心理疏导+诉前调解”的“援心结合”,心理疏导先行、援调无缝衔接,引导当事人尽量通过调解等非诉方式解决问题,实现定纷止争,促进家庭团结和睦。

强化宣传引导  营造良好氛围

积极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活动,针对老年人比较关心的赡养、继承、债务等问题,深入老年人较集中的地方组织法律宣传活动,开展现场答疑,解决老年人最关心、最迫切的法律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