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推进会召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部署要求,对全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济宁市政府副市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海洋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常寰斌传达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推进会精神,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庆峰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在全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具体行动,是践行法治为民的重要举措,是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有效抓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这次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抓紧抓好专项整治。
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以及其他涉及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的问题等6个方面,结合实际深入排查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抓实重点环节,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综合运用新闻媒体、信访投诉、监督服务热线等,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相关从业人员的反映和意见;深化自查自纠,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组织实施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攻坚行动”,全方位、地毯式开展问题排查整改;强化督察问效,邀请有关部门组成督察组,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方式,通过实地查访、随机抽查、案卷评查、执法人员抽考、办案平台调取案件信息等形式,不定期赴有关县(市、区)开展实地督察。要建立长效机制,着力在完善制度机制上下足功夫,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把整治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的治本之策,高标准完成专项整治工作。
会议听取了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邹城市、金乡县、嘉祥县专项整治情况汇报。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济宁市以及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经开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专班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会。各县(市、区)设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