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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司法局成功举办“全市社区矫正业务视频培训”活动
发布日期:2023-02-15 15:02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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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司法局成功举办“全市社区矫正业务视频培训”活动

 

为贯彻“全市高质量发展动员暨干部作风建设大会”精神,落实省厅社区矫正工作要点,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选派戒毒警察的业务能力,全面提升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水平,2月14日,济宁市司法局举办“全市社区矫正业务视频培训”活动。培训在市司法局设主会场,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强制戒毒所设分会场。市、县市(区)两级社区矫正分管领导、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选派戒毒警察,司法所所长及业务骨干等近400人参加了培训。

 

在开班仪式上,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分管局长宋忠逵同志讲话强调:一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社区矫正业务技能提升。充分认识到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认清新形势、把握新要求、迎接新挑战,牢固树立“学习意识、执行意识、责任意识、规矩意识”,坚持“求真务实、勤勉敬业、昂扬奋进、精益求精”的精神,以不断学习夯实基础,练就本领,树立新标杆、掌握新技能、鼓足新动能,切实担负起依法施矫,维护平安,推进法治的责任和使命。二要突出重点,着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要巩固“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成果,不断加强社区矫正机构规范化管理,强化社区矫正制度规范建设,严格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切实把各项规章制度落到细处、落到实处,把“依法、严格、科学、规范”的核心要求落实到社区桥正工作的全过程。三要奋勇争先,争当社区矫正工作行家里手。要通过培训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确保学有所感、学有所思、学有所获、学以致用。要提高戒毒警察融入新工作、研究新情况、探索新规律、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提高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水平。要积极营造“干事创业、事争一流”的优良氛围,打造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熟悉的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以良好精气神展现新时代社区矫正工作新气象新作为。

 

 

本次培训精心安排了社区矫正有关法律政策的具体应用及实际操作流程、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中常见的问题和解决对策。首先由济宁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王开峰同志,结合巡查督查、驻在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就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进行了分析讲解。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张雯、“云矫务”信息系统研发人员李海舟,分别就“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和“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及应用”进行了授课。他们的讲座内容丰富,切合实际,分析透彻,深入浅出,都是工作中用得上、大家比较感兴趣、迫切需要了解的内容。引发了参训同志们的学习兴趣,大家纷纷表示:本次培训接地气、增底气、鼓士气, 对下步工作具有很高的指导意义。

 

 

    

培训最后,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科长李连昌就学习贯彻培训会议精神,加强和改进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进一步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守牢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底线、红线。开展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脱漏管专项整治,强化矫情分析、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着力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监督管理风险、舆情风险,做好重点对象监督管理,确保两会期间的社区矫正持续安全稳定,严防发生重特大监管安全事故。二是压实责任,明确措施,破解难点,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抓好对省厅《山东省社区矫正工作权责清单》《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引》《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矫正案例工作的通知》等制度规范的深入学习和落地落实。持续加强社区矫正档案管理,提高案例报送编审质量。推进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提高实质化运行水平。加强社区矫正机构与其他政法机关在重点执法环节的衔接配合,加强内外监督、巡查督导,提升执法监督质效。三是以“起步即冲刺、开局即决战”的心态,立说立行主动作为,全力抓好全年各项工作的展开。深入推进《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依法加强社区矫正委员会建设。开展好五大矫正,以政治矫正为统领,上好矫正对象思政课;抓好部级“智慧矫正中心”创建迎检工作,力保通过现场验收;制定“文化矫正”系列教育活动教学计划和配档表,推进文化矫正;加强社区矫正对象个别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探索职业技能培训常态化工作机制,扎实做好社区矫正精准教育、帮扶工作。加强社区矫正基础保障,继续推进“队建制”改革。深化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强化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协同协作、优势互补。推进社区矫正改革和品牌创新工作,推动社区矫正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

 

                                             (济宁市司法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