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官的公诉路
杜宪苗:厚厚的十二本卷宗,10名毒贩被送入法网
杜宪苗(右)
一名基层检察院的检察官、普通共产党员,凭着自己对公诉工作的热爱,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无私奉献、真情付出,赢得了群众的一致赞誉,他就是曲阜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杜宪苗。
“公诉不仅仅是刑事案件的中间环节,更是维护司法公正的关键。”初见杜宪苗,39岁的他头发已有些花白,桌面上摆着的一撂撂卷宗,有条不紊的话语,让人一下感受到他的踏实和稳重。
“公诉科是检察机关的窗口,公诉科干警的形象就代表了检察机关的形象。”在杜宪苗看来,做人身要直、心要正、骨头要硬,作为公诉人要凭良心办案、凭事实办案、凭法律办案,在邪恶面前决不能屈服。
2013年,杜宪苗办理了一宗贩卖冰毒案件,在案件还在侦查时就接受指派提前介入,在公安机关的案情分析会上,就案件的事实和取证方向提出自己的想法和建议。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涉案犯罪嫌疑人共10名,卷宗材料就有厚厚的十二本。最终将犯罪嫌疑人全部送入法网。
同年,在办理一起公司人员职务侵占案件中,通过深入的研究发现犯罪嫌疑人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利用公司管理制度中的漏洞,采用相同的手段多次侵吞公私财物,从而揭开了其职务侵占的谜团。“你只要不把我侵占的方法说出来,我给你10万块。”面对嫌疑人的糖衣炮弹,杜宪苗丝毫未受诱惑,主动联系了公司负责人,将该公司管理上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通报,同时将嫌疑人以构成职务侵占罪起诉到人民法院。”
“你请我吃饭、喝杯茶,我也不能给你解决问题,何必要浪费钱呢,还不如省下钱来赔偿被害人。”这是杜宪苗常说的一句话。每当接到判决书,每当被告人认罪伏法、接受法律制裁时,杜宪苗心里都倍感安慰,再苦再累他都觉得值。
助推驻所检察“信息化”
杨孟金:用创新精神不断完善检察工作
杨孟金(右)
杨孟金,现任汶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驻看守所检察室主任、正科级检察员,一级员额检察官。1995年毕业分配至汶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先后从事法纪、公诉、侦监、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从检23年来,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办理审查批准逮捕案件400余件,审查起诉案件500余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00余件。
从一名书记员成长为一名员检察官,使杨孟金积累了深厚的法律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从对法律业务的陌生、懵懂到对法律的认知升华和法律实务的娴熟,离不开对法律的刻苦钻研和大量案件的办理。
从事公诉工作之初,在当时信息化条件较差、法律资料匮乏的情况下,他与几名青年检察官一起,创造性地推出了两簿一册制度,即法律法规簿、办案札记簿、办案督察册。其中,法律法规簿系统地收集了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在工作中做到了有章可循;办案札记簿则是记录自己每天的办案心得,逐步提高自己的办案水平;办案督察簿用来记录自己办理每起案件中的处理说情、拒贿等情况,时刻提醒自己保持清正廉洁。两簿一册制度后来在全市检察系统予以推广,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调任驻看守所检察室主任以后,杨孟金对繁杂的工作内容进行了认真梳理,确定了工作重点并倾入了大量心血。在第五届全国派驻监管场所规范化检察室评定之前,他抓住县看守所新址搬迁的有利时机,建议院领导加大驻所检察室的硬件建设和人员配备,进而申报全国示范检察室,得到了院领导的肯定。
随后,杨孟金积极创新,在全国检察机关驻所检察工作中率先研发应用“检察官电子约见”、“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和“刑事被执行人权益保障”三个信息化平台,助推驻所检察提档升级。
服刑人员的新生“老师”
邱金峰:完善55项监狱制度,狱务公开向社会延伸
邱金峰
42岁的邱金峰是济宁监狱金源分监狱副分监狱长,监狱公职律师。从警22年的他,始终工作在监管改造一线,帮助一位位服刑人员重获新生。他先后制定管理对策,从建章立制入手,牵头完善了55项监狱管理制度,而他也被监狱里服刑人员,亲切的称为“老师”。
“弟子规,圣人训。首孝悌,次谨信。泛爱众,而亲仁……”走进济宁监狱金源分监狱教学楼,不时传来朗朗书声。“大部分服刑人员之所以进入监狱改造,很多情况都是因为价值观的不正确和对法律的茫然。”一边说,邱金峰一边拿出一张写满密密麻麻小字的课程表,从道德到法律,在夜间观看《新闻联播》,普普通通的周三,被填充得“满满当当”。
67岁的“大刘”是一名服刑人员,8年前的一时冲动让他走进了监狱,“自从我进了监狱,妻儿们都在逃避我,多亏了老师,不仅教我们知识,还为我们缓解关系。”邱金峰多次邀请他的家属来到监狱,与他们谈心交流,同时传播道德与法律知识。如今,大刘已经通过改造慢慢重新寻回和融入家庭。
“等我出狱了,打算去做一名电工。”监狱里,大刘通过狱中技能培训班学会了电工技术,谈起未来,67岁的大刘的眼中闪着希翼的光彩。
“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这是邱金峰最常说的话。他先后从建章立制入手,牵头完善了55项监狱管理制度,大力推行民警职工现场直接管理制度,加大对重点物品、重点人物、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坚持创新侦查员例会形式。
2009年以来,邱金峰经手办理的服刑人员减刑案件5230件,假释1110件,保外就医案件62件,无一差错。自设立证据保全室以来,收集整理纸质文档96份,保存电子文档、音视频资料900G,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执法证据保全机制,维护了执法公正。
为贫困群众减免代理等费用130余万元
陈凯:为乡村振兴、法治扶贫躬耕的“傻大哥”
陈凯
作为一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陈凯是济宁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长,兼任山东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副会长、济宁市政协委员、微山县人大代表、中国法学会会员。从业近二十年来,陈凯为贫困家庭减免代理费、耗材费、交通费等130余万元。
清晨6点起床,匆匆吃过早饭来到办公室翻阅卷宗,与前来法律咨询的人做笔录、谈案情。接近中午1点,想到下午2点半还有开庭,急匆匆跑到楼下小面馆吃碗面条。出席完开庭后,继续翻阅卷宗,整理案件思维。忙碌一天,回到家中已是凌晨时分,而这种生活,陈凯已经坚持了15年。
“最近案子多,湖区的乡亲们有些事情又说不清楚,得用笔记下来,夜里再琢磨琢磨……”下午2点半,微山县的一家小面馆里,陈凯一边狼吞虎咽,一边告诉记者,“我是一名法律工作者,应该做好政府与群众的‘连心桥’,让法治在乡村振兴中发展最大作用。”
“陈哥,这单不能再免了,再免咱们就又赔钱了。”“赔就赔,还能让乡亲们连说理都花钱吗?”……匆忙吃过午饭,陈凯的办公室内说话声越来越大。嘎然的沉默之后,同事丢下一句“傻大哥,懒得理你”,匆匆走出办公室。
“不用理他,他发完牢骚就完事了。”陈凯笑着说,一边拿起笔在一旁本子上记下:村民刘某某,因家庭贫困,复印不花钱,诉讼费1毛。翻开陈凯的“账本”,里面一条条“免单”和象征性收取1毛的费用比比皆是。按照标准粗算下来,20年来,陈凯足足为乡亲们免了130余万元的代理费、耗材费、交通费。“通过我们多年来向乡亲们做的法治宣传,群众依法维权的理念不断增强,乡亲们打官司维权是好事,说明法治扶贫工作己深入人心。”
靠着这股信念,陈凯先后担任乡镇(街道)政府法律顾问8家,县直部门法律顾问4家,企事业(村居)法律顾问50余家;2014年以来,办理各类诉讼案件300余件、非讼案件260余件、法律援助案件100余件,参与县政法委、政府部门组织的社会重大影响案件的矛盾调处工作14起,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约1.8亿元。
为孩子种下法治的“种子”
房祥伟:带着团队普法,打造校园法治环境
房祥伟
从最初无人所知的教育局法制科,到现在颇受欢迎的普法团队,近十年,房祥伟逐渐摸索出一条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学生、教师、家长“共同推进”的路子,为学子们埋下了一颗法治的“种子”。
24日下午,邹城市教育局,房祥伟正在整理普法活动进校方案。“早些年,很多人都对教育局法制科没有概念。”房祥伟告诉记者,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是国家历年来普法工作的重点,但是到了执行层面,不少学校只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充其量偶尔抓一抓道德教育,对法治教育则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难”。面对这种现状,房祥伟决定打破僵局。“没人去进校普法,我就去做普法老师,没有团队,我就自己组建。”
房祥伟一边从网上搜索典型案例,一边学习法律,为下校普法做足准备,终于在2011年迈出最重要的一步,“那天我自己一个人跑到距离邹城市区50多公里的尚河小学去讲课,结果一讲完,全校师生起立鼓掌。”房祥伟回忆说,一次用心的准备,一次意外的惊喜,看到讲堂里孩子们若有所思的眼神,自己觉得一切都是值得。
坚持校园普法10年,房祥伟已经成为“法治专家”,“法治教育不是口号,青少年阶段是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孩子成长的环境和氛围,是最直接的教育。”问及为什么这样坚持,房祥伟笑着说。在不断的摸索中,学生、教师、家长“三位一体、同步推进”的模式逐步完善。法治课堂的受众不仅仅是学生,更是教师和家长,通过对三者的法治教育,营造一个和谐的法治环境,让学子在潜移默化中埋下一颗法治的“种子”。
“一个个典型的案例,特别是那些未成年人犯罪的真实案例,对正处在青春期的学生教育意义深远,让他们学会懂法、守法。”对于房祥伟的校园普法讲座,邹城市实验高中副校长杜衡很是赞同。
以声音为媒,心系百姓解难题
段晓蒙:搭建群众与政府的连心桥
段晓蒙(右)
作为一名媒体人,段晓蒙担任着《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在行动》节目主持人。18年的坚守,她的听众亲切称她为“晓蒙姐”、“晓蒙老师”。话筒这头连着党委政府,那头连着群众百姓,通过节目积极宣传法律知识,加强法律监督,广泛收集民意,段晓蒙架起一座群众与党委政府的“连心桥”。
早上9点,记者走进《政风行风在行动》的直播间,电话铃声响个不停,导播将观众热线接入直播间,段晓蒙耐心为听众朋友解答问题,一句句感谢的话语,让段晓蒙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18年的主持人生涯中,特别是在《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开播以来,段晓蒙发现节目中受援人维权,一般都出现在问题事故发生后,而如何在源头上避免发生事故,如何将事后帮助变为事先预防,是她一直以来思考的问题。为此,段晓蒙主动联系普法办、法制办、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办的《政风行风在行动》节目板块《普法大讲堂》,邀请业内法律专业人士做客节目现场进行法治宣传。
“与其说这是一档节目,不如说是我与听众们的约定,已经融入我的生活。”段晓蒙翻阅群众反映问题的统计本,自2018年以来,统计本已经攒了10余本,每本都翻阅得有些破旧。“我们会进行汇总,现场能解答的咨询便做好记录,比较复杂的便联系相关部门,尽快进行解答。”
目前,段晓蒙主持的《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在行动》节目,先后接受各类法律咨询600余起,解决了百姓身边的房产、婚姻家庭、财产权属纠纷、人身权益保障、房屋拆迁、劳动关系纠纷等一系列法律困扰。“每次听到听众说,晓蒙姐谢谢您,我感觉我做的这一切都是值得的。”段晓蒙说,观众们质朴的感谢,就是她前进的动力。
这个警察让群众“很暖心”
饶德兴: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就得“接地气”
饶德兴(右)
在百姓眼中,“警察”这个职业让人尊敬,“严肃”、“不苟言笑”,有一种距离感。而任城区公安分局任兴路派出所所长饶德兴从警21年,却用实际行动打破了这种形象,深入基层服务百姓,辖区治安环境大为改善。
从饶德兴家到任兴派出所,只有10多分钟的路程,但对饶德兴来说,路的这头是家,路的那头是责任。“孩子老对我爱人抱怨,经常说话不算数,答应的事总是拖了又拖。”饶德兴无奈地说,刚来任兴派出所,他一个月走遍了辖区20个村居社区及40余家重点企事业单位,走访群众近千户。
带着对孩子的愧疚,饶德兴更加关注青少年的成长,开展法治教育课,亲自到学校教室授课。“要不是饶叔叔救了我,可能现在世上就没有我了。”家住任兴派出所辖区内的小乐,2016年因为沉迷手机游戏,和父母的关系降到了冰点,面对责骂有了跳楼的想法。接到报警电话时,已经值班两天的饶德兴立即赶往了现场。
“孩子当时骑跨在阳台上,情绪十分激动,稍有不慎就可能从6楼摔下来。”作为父亲,饶德兴能体会到小乐父母的焦虑与痛心,当即冷静了一下,以孩子的角度去理解他的做法。 “孩子,你平时会花多少时间在手机上,又会花多少时间在父母身上?父母可是把全部精力都花在你身上了……”饶德兴一边和小乐聊着心里话,一边慢慢接近,趁小乐分神一步跨前,将他揽住抱了下来。事后一回想,他当时距离天台边缘也只有10厘米的距离。
“通过这件事,我意识到普法对于孩子而言是多么重要。”事后,饶德兴多次与辖区各学校联系,积极开展法治教育课,成为3所学校的“法治校长”。“我这样做,只是想让孩子们从小将法治烙印在心里,不仅有德行,更要懂法守法。”
做老百姓身边的“法律顾问”
徐斌:关注困难群体,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徐斌(右)
从教师进修学校,转到汶上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徐斌一步一个脚印,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努力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更多困难群众获得了法律援助,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在促进民生问题解决中的积极作用。
2000年7月,在原汶上县教师进修学校任教7年的徐斌,开始在汶上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需要法律援助的,大部分是困难群体。作为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徐斌始终坚持在法律援助案件办案一线,坚持立足本职。兢兢业业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近三年,他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上百件,解答法律咨询上千人次,代书法律文书200余份。所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无一错案,从未出现过群众投诉现象。
为了更好维护困难群体的法律权益,徐斌指派中心5名专职律师定向联系、负责县法律援助中心驻县看守所、法、检、妇联、共青团、工会、残联、民政、老龄委、武装部、劳动争议仲裁委工作站的工作,通过群团组织寻求法律援助的群众逐渐呈上升趋势,逐步建立起了法律援助中心和群团组织共同帮扶特殊困难群众的正常工作机制。
2015-2017年,该县共办结法律援助案件1847件,受援人数超过2000人,更多困难群众获得了法律援助,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在促进民生问题解决中的积极作用,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此外,他带领法援中心全体律师参与“一乡(镇、街道)一服务团队,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活动,健全完善法律援助联络点,培训法律援助联络员。援助中心6名专职律师均参与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中,并担任所在乡(镇、街道)法律顾问服务团团长,进一步规范了15个乡镇(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和495个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