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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济宁十佳法治人物”候选人事迹展示之三
发布日期:2018-11-27 09:57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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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地维和,不辱使命

热血特警张亿,让1700多名嫌犯无处逃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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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亿    

 同事眼中的他是好榜样,孩子眼中的他是独一无二的“超 级 英 雄”。现任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特警大队大队长的张亿,曾经参加了中国维和警察赴海地维和任务,不辱使命,出色完成任务。现任特警大队大队长的他,让1700多名嫌犯无处逃遁、束手就擒。

 “2005年12月12日,这是我来到海地的第一天,让我记忆犹新。”张亿回忆说,由于当地处于无政府状态,治安环境十分混乱,每天都有伤亡、枪声、暴力,“触目惊心”四个字,概括了他的第一感受。

海地维和的8个月里,张亿和战友们先后出动警力2300余人次,动用枪支1300余支次,出色地完成了自卫哨、联合国选举物资仓库驻守、海地大选计票中心驻守、海地国家监狱驻守、武装巡逻、突击检查、要人警卫、物资押运等勤务工作150余项。

“作为特警,特别突出一个‘特’ 字。”回国后,张亿和他的战友们,承担着巡逻执勤、侦查破案、抓捕嫌犯等工作中诸多特别复杂艰巨、属应 急处突的任务。对每一项紧急任务,张亿始终怀着一腔热忱,把自己的智慧和勇敢运用到每一次处突、每一次救援、每一次抓捕上。

2017年8月份一天晚上,辖区红星路有一神经失常男子手持菜刀,随时可能出现伤害无辜群众的危险。危急时刻,张亿让其他队员分散其注意力,他自己悄悄靠近男子,冒着被砍伤的危险冲上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男子手中夺过锋利的菜刀,成功化解了一场危机。

而这些危急瞬间,还只是张亿工作的一个缩影。从警二十年来, 张亿以忠诚和勇敢 、以智慧和顽强、以奉献和牺牲,演绎着对警徽的庄严承诺。用鹰一般双眼,豹一样雄健,让1700多名嫌犯无处逃遁、胆战心寒;用铁一般意志,钢一样信念,让百姓顿生温馨、倍感安全。 

  

既管家长理短,又调群众纠纷

张永杰,群众心中的“金牌和事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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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杰


张永杰,现任梁山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调解中心主任。2012年以来 ,张永杰共 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4000余件,年均审结案件600件以上,其中85%以上的案件能够调解结案。

 10月27日下午,梁山县人民法院的一楼大厅西侧的“张永杰工作室”,张永杰手捧着厚厚一摞资料,和对面坐在沙发上的三个人交流着。平日里在旁人印象中语速很快的张永杰,此时说起话来慢条斯理,交流对象也慢慢放松。原来,这是一桩离婚诉讼,夫妻双方因为财产分割而产生了分歧,僵持之下只能来找张永杰“主持公道”。

“作为法官,懂得责任才能更清楚地认知自己的身份,才会更有效地发挥自己的价值。”张永杰笑着说。 张永杰办理过的案件中,有这样一起“小案”让他印象深刻。其中,男方以女方结婚多年拒绝生育孩子为由起诉离婚,没想到,他多次了解情况后才发现,女方因为肾脏不好,没有能力换肾,男方长时间对她不管不问。为顺利化解纠纷,张永杰接连几天到男方家里做工作,长时间接触下,男方慢慢接受了他的意见。最终,女方拿到了男方给付的65000元经济补偿款。

张永杰和他的工作室团队,处理的不单单是家家那本“难念的经”,还担负着许多调解之后,对双方当事人或家人进行心理疏导的责任。工作室成立后,张永杰积极探索组建由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组成的“1+1+N”模式审判团队工作机制。他以法官工作室为载体,2014年3月率先在全市法院探索“1+1+N”模式法官团队工作机制,对承办案件90%以上适用简易程序,团队成员平均年龄26岁,人员分工明确、办案流程科学有序。如今,张永杰通过细致的办案、热情的服务,逐渐赢得了越来越多群众的尊重与认可,越来越多的群众主动要求张永杰办案,被当地群众称之为 “金牌和事老”。

 


让群众感受到执法的公平正义

张立军,把法律知识送到田间地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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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立军


张立军,现任金乡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执法管理中队中队长。执法一线工作多年,张立军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宗旨,在工作中任劳任怨,敬业奉献,忠诚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

近年来,张立军凭借丰富的执法实践经验,熟练掌握运用法律法规和执法办案实务技能,参与了多起故意杀人案件和其他敏感案事件的处置、办理。 五年来,张立军审核的六百余起案件,未发生一起错案或行政复 议被撤销案件,审核五百余起刑事案件没有一起冤假错案。法律知识水平和执法能力得到各级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他立足本职岗位,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推进法治建设的进程。

“执法质量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在公安工作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了提高执法队伍的执法理念和水平,张立军在认真自学钻研的同时,带领和组织民警深入法律业务培训活动,把提高民警的执法能力作为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出发点和支撑点,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公平正义等理念根植到每一个民警的心中,筑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

“只有辖区居民的法制意识提高了,辖区社会治安才会稳定,社会矛盾才会减少。”张立军坦言,根据“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他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常常利用休息时间深入到农村田间地头,向广大的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提高辖区群众的法律意识。期间,先后走进了金乡县实验中学、金乡县特殊教育学校、金乡县胡集中学、清华园外国语学校、金乡县肖云中学、金乡县化雨中学等学校给师生做法制报告会,提高教师和学生的法律意识。



为迷途的孩子点亮回家的灯火

李琳,护航未成年人成长的未检巾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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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琳

 2000年进入任城检察院,从政治处科员到如今的未检科副科长,她将心血全部倾注到了工作上,用浓浓的爱意与柔情挽救了一个又一个少年。

2016年,李琳进入未检科工作,真正让她焦灼不安的不是堆积如山的案卷,不是调换岗位的不适应,而是每年案件办结数量居然突破100起的现状。

“办案要依法,但更需要温情,办案不是目的,挽救才是根本,多挽救一个孩子,就是多挽救一个家庭。”这是李琳常说的一句话。就在今年4月份, 李琳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时,发现嫌疑人与被害人,两人既是同学又临近中考,同是体育特长生,有极大的希望顺利考上高中。

 为不耽误双方学业,减轻办案对两人造成的负面影响,她向双方讲明和解刑事政策,建议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态度解决矛盾纠纷,最终促成孙某某与兰某某达成和解协议,孙某某全面悔过,与兰某某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李琳告诉记者,看着一个个正值花季的少年因犯罪给社会、家庭带来的危害和痛苦,她的心常常被刺痛,难以平静。未成年人办案的区别在于他们年纪小,成长经历很少,也正是由于大多数未成年人缺乏法律常识,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如今,她和科室同事倡议以“互联网+”为切入点,推动“阳光未检平台”建设,集开展网上法治宣传教育,现在未检科建立“阳光未检平台”已经成为集开展网上法治宣传教育、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关护帮教、受理咨询举报等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平台。2017年,任城区未成年人犯罪件数、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2%和19%。同时,她还经常走进校园,向学生普及法律常识,辖区70%的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甚至大学,都留下了她普法 的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