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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司法局 “三规范”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执业监督检查活动
发布日期:2018-11-27 09:55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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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能力和水平,促进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金乡县司法局全面开展基层法律服务“规范执业提升年”活动,并对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行为、案件质量、诚信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是规范执业行为。重点对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基本建设情况、日常管理情况、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业务学习和职业培训情况、理论研讨活动、执业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人员管理情况、档案管理情况、章程和合伙制度实施情况、依法纳税、业务发展、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完成法律援助义务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在显著位置悬挂本所执业证、税务登记证,公示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标准,公示本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相关信息、业务办理流程,公示投诉电话、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建立健全档案管理,严格落实“一卷一档”、“一人一档”和“一所一档”的要求,规范基层法律服务主任制度、聘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辅助人员、实习人员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

二是规范案件质量。开展案卷质量评查活动,对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的诉讼卷、非诉讼卷按照案卷评查细则进行逐所逐人评查。重点查看各所案卷装订立卷是否规范,案卷材料是否在办结后三个月内归档,是否按照年度一案一卷、一卷一号原则立卷,起诉书、上诉书、答辩书陈述观点是否观点明确、全面,语言组织是否严谨,代理词是否思路正确、论证严密、观点鲜明、适用法律正确等。检查中,还重点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征询当事人对办案质量的评价。对各所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要求立即整改、规范,县局不定期进行复查。

三是规范诚信服务。督导各基层法律服务建立健全法律服务市场的长效监管机制,健全法律服务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质量跟踪考核、反馈制度,制定投诉查处制度和内部惩戒制度,制定诚信制度,努力巩固提升法律服务市场的感谢信服务效果,提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民生意识。

通过开展基层法律服务“规范执业提升年”执业监督检查活动,金乡县基层法律服务市场得到进一步规范,行业内政风、行风得到进一步优化,切实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全县良好的法治环境创造了基础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