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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司法局组团赴江苏、上海及临沂等地学习考察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先进工作经验
发布日期:2018-11-27 09:55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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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司法所建设功能区布局模式,推进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和人民调解员专职化建设,6月26日至30日,济宁市司法局组织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基层科负责人等一行30余人,先后到江苏省南京市、上海市普陀区、江苏省盐城市和山东省临沂市司法局就司法所建设、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及人民调解专职化建设等工作进行学习考察。

考察团一行在江苏省南京市重点学习考察了江宁区秣陵司法所的功能区建设情况和凤凰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建设运行情况;在上海市普陀区主要对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建立人民调解专业性、职业化道路的先进做法进行了座谈;在江苏省盐城市重点学习考察了沿河司法所“法治超市”建设功能区划分情况、新丰村司法行政服务站建设运行情况,并在建湖县司法局就司法所、司法行政工作站及人民调解专职化建设等工作进行座谈;在临沂市司法局重点学习考察了河东区司法局、柳青司法所、金雀山司法所功能区布局情况,并对人民调解专职化建设情况交流了意见。

通过学习考察先进地区的先进工作经验,大家普遍感到很受教育,很受启发,更受鼓舞,看到了自身差距和不足,提升了思想认识和创新理念,找到了工作的发力点和努力方向,考察人员纷纷表示,下一步,在学习借鉴各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一是结合我市新版星级司法所创建活动的开展,推行“1+4+N”星级司法所创建模式,督促抓好对落后司法所改造升级工作;二是结合我市实际,落实省厅要求,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确保本年度建设任务圆满完成;三是落实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反躬自省,推陈出新,确保我市司法所建设、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及人民调解专职化建设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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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座谈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