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文化遗产,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济宁市大运河沿线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文化和旅游局起草了《济宁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查看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并在2026年4月7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济宁市崇文大道西首路南656号,济宁市司法局立法科”(邮政编码:272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立法”字样。
(二)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nssfjlfk@163.com。
附件1:关于《济宁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有关情况的说明.docx
附件2:济宁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