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市司法局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围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交流研讨。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庆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全会科学擘画了“十五五”时期发展蓝图,规划了实践路径,作出了战略部署,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统揽全局的驾驭能力和矢志复兴的历史担当。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支部“三会一课”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精准把握全会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与实践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全面对标党中央的战略部署与具体任务,立足全市“十五五”发展大局,精准找准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责定位与发力点,高质量编制法治济宁建设规划、“九五”普法规划,确保法治济宁建设始终沿着党中央指引的正确方向稳步前行。
会议要求,要扎实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聚焦重点和新兴领域加强行政立法,提升规范性文件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质效。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建强产业链法律服务团,常态化开展企业法治体检,增强涉企法律服务能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要践行法治为民理念,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强化村(居)法律顾问管理,推动服务资源向基层下沉,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要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行业管理,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擦亮“和为贵”调解品牌,统筹推进教育改造、社区矫正等“五项工作”,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规范运行专门矫治学校,以法治服务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让群众切实感受法治的温度与力量。
市司法局党委理论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局四级调研员、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