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中共济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九次会议召开。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研究贯彻落实的思路举措,推动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济宁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组长董冰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网信办主任、市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副组长张猛主持,市委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市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副组长姜永伟,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副组长王庆峰,市司法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宋忠逵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即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首次以法律形式固化了法治宣传教育的体制机制、责任要求和关键举措,构建起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四梁八柱”,为全民普法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市各部门单位要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引导全体市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让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要求,要抓住《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正式施行的契机,系统谋划、精准发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要突出重点群体,有效带动全民普法。要聚焦“关键少数”和“未来多数”,结合本法颁布施行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推动学习宣传常态化、长效化。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全媒体阵地,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打造一批有影响力、吸引力的法治宣传教育品牌栏目和产品,实现精准普法、智慧普法。
会议强调,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建立健全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机制,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协调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将法治宣传工作置于本地区、本部门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中统筹研究、一体推进,紧密结合“十五五”规划等中长期部署,主动研究制定本地区、本系统的宣传贯彻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工作起步稳、方向准、措施实。要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管理、服务各环节。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基本框架和重点内容,听取了济宁市“八五”普法规划贯彻执行情况报告,书面审议通过了《济宁市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工作方案》。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和联络员,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