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济宁市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以下简称《法治宣传教育法》)学习宣传贯彻研讨会,围绕学习宣传的重点方向、创新形式与实践路径开展深入研讨,为全市法治宣传教育高质量发展擘画蓝图。市司法局副局长宋忠逵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出台恰逢全民普法工作开展四十周年的重要历史节点,是我国首部专门规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性法律,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标志着我国的法治宣传教育事业全面迈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新阶段,具有里程碑式的深远意义。
会议强调,抓好《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学习宣传贯彻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大局,守正创新,与法治实践相融合,确保普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要重点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青少年这个“关键群体”、基层群众这个“关键基础”,实现法治教育全生命周期覆盖。要强化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普法合力。
会议要求,学习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要紧密结合我市实际,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要细化责任分工,在凝聚合力上出新实招。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履行主管职责,当好“指挥员”和“督导员”,核心是要压紧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任务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实效化。二要深化阵地建设,在夯实基础上求新突破。要持续巩固和升级法治文化公园、广场、长廊、教育基地等传统实体阵地。大力培育和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积极引导律师、法律明白人、法学专家、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推动法治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三要营造浓厚氛围,在全民参与上掀起新热潮。要把《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学习宣传贯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活动,努力提升全社会对《法治宣传教育法》的知晓度,让“法律即生活、生活即法律”的理念深入人心,凝聚起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的磅礴力量。
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委宣传部有关负责同志,市司法局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县市区司法局业务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