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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重点项目展示 |金乡县深化法律服务机制改革 打造“金科玉律”公共法律服务品牌
发布日期:2025-01-07 08:38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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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首语

开展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重点项目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重要举措,是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有效手段,也是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的有力抓手。

2024年,省委依法治省办部署开展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重点项目工作,济宁市指导各县(市、区)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共培育16个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重点项目,有的聚焦全省重点改革项目,打造法治工作品牌;有的结合地域工作特色,持续深化重点工作;有的提升法治为民实效,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精准破解法治建设中的痛点、堵点和难点,为济宁高质量发展不断夯实法治根基。

为多角度、全方位展现我市基层法治建设的新成效、新气象,我们择优对部分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重点项目进行宣传展示。

今日刊发金乡篇。

金乡县深化法律服务机制改革

打造“金科玉律”公共法律服务品牌

金乡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推进法治建设重点项目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亲自把关、亲自研究,采取听取汇报、定期调度的方式,切实推进法治建设重点项目取得实效。

创新机制,推进重点项目落地全县13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部统一标牌标识,规范工作制度,制定了《金乡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县各镇街开展了“1+3+N”专项行动,以1个村(居)法律顾问带动每村3名“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形成多元主体参与的“协商议事会”;构建“1+3+N”法律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健全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机制。出台了《金乡县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制度》、《金乡县村(居)法律顾问“承诺制”考核办法(2024版)》,印制了《金乡县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日常考核登记表》,推行法律顾问“承诺制”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制度,实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月报送、季汇总、年考核”评价模式,推动村(居)法律顾问更好发挥作用,为基层组织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法律服务。

聚焦重点,释放法律服务效能不断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县法律援助中心依托工、青、妇、老、残,公检法机关等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10个,依托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司法所设立了直接受理点24个。与人社部门共同建立了农民工劳动维权法律援助服务站。

关注民生,持续优化减证便民缩短办证期限,将出具公证书的期限分别缩短至5个工作日以内。进一步精减证明材料,严格落实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2023年版),明确“清单之外无证明”,探索实行“容缺受理”制度,今年累计容缺受理143件次。拓展“一证一次办”,实现当事人只跑一次公证机构即可办好公证书。推进“一事一站办”,推动“公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联办。

多措并举,推进基层“减负增效”贯彻落实“局所联动、所呼局应”试点工作要求,汇总整理减负增效工作事项14项。推动司法所建设融入全县网格化社会治理“1+12”标准体系建设,指导13个司法所划片联系3个基层法庭,形成“多所三庭一中心”(多个司法所+3个基层法庭+1个诉调对接中心)诉调对接新格局;落实“两所共建”协议,持续推广“法润万家”微信塔群普法模式,实施村居法律顾问“团队化、片区化”服务,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济宁市金乡县强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建设》等相关经验做法被中央级媒体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