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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2024】2024年地方立法的济宁实践
发布日期:2025-01-13 08:54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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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回望2024“专栏今日刊发《2024年地方立法的济宁实践》,让我们一同踏入这些珍贵的“迹”忆之中,回望那些难以忘怀的瞬间……

立良法、促善治,充分发挥政府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是政府立法部门的重要职责。2024年以来,济宁市司法局作为政府立法工作部门,不断增强政治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立足实际、适应需要、突出特色、有效管用”的原则,积极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重点领域,系统谋划、统筹推进政府立法工作,为济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制度支撑。

小快灵立法,为新业态发展提供法治保障随着济宁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群众对高质量客运出租汽车服务的需求越来越高,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对于延长从业年龄的呼声较高,出租汽车行业出现的新业态也亟待规范。为了规范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推动出台了地方性法规《济宁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若干规定》。《规定》采用“小快灵”立法形式,突出立法实效,不分章设节,全文共10条,着力于处理好出租车行业不同业态、不同主体的利益诉求,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真正做到靶向破解难题,切实通过立法解决我市存在的实际问题。

小切口立法,为保护人民安全筑牢法治屏障消防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稳定。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推动出台《济宁市消防条例》。在消防立法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紧扣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一主线,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制度进行规范设计,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电动车辆安全、住宅区和服务场所的消防等热点难点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条例》已正式公布,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民生立法 ,为改善人居环境增添法治动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推行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是对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一场变革,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通过地方立法给予规范和引领,不仅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明确要求,也是实践工作的迫切需要。市司法局会同市城市管理局组成立法工作组,聚焦生活垃圾治理的实践和地方立法面临的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研,针对垃圾分类职责不清的问题,加强顶层设计和难点突破,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立法框架思路。同时,在《济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制定过程中注重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扎实开展研究论证,确保草案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开门立法,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济宁实践防空警报建设是人防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意义重大。为了进一步加强防空警报设施建设和维护,规范防空警报信号的传递和发放,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济宁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在立法过程中,市司法局主动提前介入起草工作,从立法程序、技术、时限等方面开展指导,并对送审草案全面审查把关,切实把好立法质量关、效率关。《办法》在制定过程中充分发挥政府及其部门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各方作用,以不预设范围和选项的方式,面向社会公众征集立法意见建议,坚持草案“到群众中去”,意见建议“从群众中来”,努力把立法过程变成回应民需民盼、汇集民声民意、凝聚民智民力的过程,以高质量立法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