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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部署开展2024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
发布日期:2024-12-01 18:10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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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是全国第七个“宪法宣传周”,12月份是第八个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日前,济宁市委宣传部、济宁市委依法治市办、济宁市司法局联合印发《2024年济宁市“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明确了“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宣传主题,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按照统一安排,把握时间节点,发挥优势特长,将宪法系列宣传活动不断推向深入。

方案强调,宣传活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方案明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和宪法的地位作用;宪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新中国成立75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为重点宣传内容。活动安排包括在集中办公、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宪法宣传展区,持续推动“宪法七进”,举办法治文艺基层行活动,深化农村移风易俗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法治文创产品成果展示,举办第四届法治动漫微视频优秀作品展播,在新闻主流媒体以及“法治济宁”“济宁普法”公众号开辟宪法学习宣传专栏,集中展示各级各部门经验做法,在户外显示屏高密度播放宪法公益宣传片等,持续掀起宪法学习宣传的热潮。

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结合行业和地方实际,细化宣传主题,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共同参与、整体推进的宪法宣传教育格局。加大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通过“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以及政府综合服务大厅、公众服务窗口、广场大型LED屏,商业楼宇、银行、社区公共场所视频媒体,机场、长途客车、公交、出租车移动媒体等各类传播媒介发布宪法宣传教育内容,最大限度扩大宪法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各级各类媒体要拿出重要版面时段,广泛深入报道“宪法宣传周”活动,讲好宪法故事,把镜头对准基层、对准普通群众,通过生动的法治实践和典型案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宪法的精神和法治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