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律师服务乡村法治建设的水平和专业能力,11月23日,济宁市举办“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法律业务专题培训班。
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吉林大学农业农村法治研究院执行院长管洪彦教授从理论和实务操作角度出发,围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法律属性、内在价值主线、立法背景和主要条文进行了深入解读,并结合具体事例对该法在农村实践中的应用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土地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副秘书长、研究员吴昭军教授,以”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实践探索与法律分析”为主题,从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改革出发,解析了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跨集体取得、继承、转让、抵押、盘活等方面进行授课。
此次培训内容既有较高的理论高度又有生动的案例分析,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对提升律师在乡村振兴领域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培训班以视频形式举办。山东省律师协会、济宁市律师协会,山东省律师协会乡村振兴法律专业委员会、济宁市律师协会乡村振兴法律专业委员会专兼职律师、公职律师共400余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