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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矫正“心”力量 打造矫正“心”模式
发布日期:2024-01-17 16:43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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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矫正力量   打造矫正模式

 

近年来,兖州区司法局紧抓济宁市构建1+10+N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契机,立足社区矫正工作实际,联合济宁市荣军优抚医院成立了社区矫正心灵驿站,凝聚矫正“心”力量,打造矫正“心”模式。

在社区矫正“心灵驿站”里,社区矫正对象张某满怀着激动的心情对工作人员说感谢各位领导能跟我谈这么多,这些话真是说到我心坎里去了,感觉自己心里从未那么宽敞过,我一定吸取教训,积极接受矫正,服从监督管理张某性格较为偏执,脾气暴躁,曾被医院确诊患有癔症,故意伤害罪被判处缓刑。在入矫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及时介入,邀请市荣军医院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矫正。工作中,咨询师知、情、意、行四个方面,围绕社区矫正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可能面临的问题,与其深入交流。找准切入点,对日常生活、婚姻状况、心理状态等进行深刻剖析,引导张某科学合理应对不良情绪,消除自身的不良心态,懂得适应环境、稳定情绪、调整心情,轻松、愉快的工作、生活。通过多次心理辅导,打开了张某心扉,正视了自己之前犯过的错误,为其认真接受矫正,平稳度过矫正期奠定了基础。这样的例子在兖州区社区矫正“心灵驿站”枚不胜举,时时上演。

 

兖州区司法局始终高度重视心理矫正工作,为社区矫正对象建立专业的心理健康档案,经常性联合专业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开展心理咨询、心理讲座等心理矫正活动同时,为提高心理矫正针对性,兖州区司法局心理咨询师纳入矫正小组成员从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开始,着重在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状况评估、危机干预等方面下功夫,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性别、生活情况、心理状况、日常行为表现等特点定制一人一策的心理矫正套餐,有效提高了社区矫正质量,逐步形成了兖州区社区矫正模式。

 下一步,兖州区司法局将继续深化心理矫正实践探索,汇聚矫正“心力量,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克服心理问题培养阳光心态,坚定矫正决心,以既有深度,更有温度社区矫正“心模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能更好地回归社会,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兖州区司法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