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22日至11月13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委进行了巡察。1月1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市司法局党委完全接受,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抓紧抓好。整改反馈会议之后,局党委迅速召开党委会议,研究落实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局党委班子成员逐一表态发言,一致认为,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就是被巡察单位管党治党不力方面的“病灶”,给出的反馈整改意见就是开出的“药方”。一致表示,一定要把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市委部署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正视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抓好整改,通过扎实整改,推动管党治党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加强组织领导,以强有力的措施推进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为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局党委研究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治部(警务部)。研究制定了《中共济宁市司法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指导思想、整改任务和具体措施,提出了整改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日调度、周通报”问题销号模式,每周一例会通报上周巡察销号情况,压实整改责任,督促整改进度,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三)明确目标责任,按照时间节点层层分解整改落实任务目标。巡察整改期间,我们坚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即知即改,严格对照反馈意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强执行力,扎实抓好问题整改。把巡察整改的每一个问题都作为必答题,分类分层建立问题台账,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标准和完成时限,销号管理,挂牌督办,跟踪调度,按照时间节点,力求整改到位。在立行立改的同时,深挖根源、举一反三,特别是围绕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制度建设贯穿各项工作始终,进一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实现建立一项制度,解决一类问题,堵塞一批漏洞,推动司法行政系统管党治党常态化、制度化。
(四)认真督导检查,以严明纪律确保巡察整改落实见底到位。坚持严字当头,认真督导检查责任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出现个别整改问题推进速度缓慢、整改成效不明显、影响整改整体推进的情况,局党委专门听取汇报,专题研究对策。以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严明的纪律要求,进一步彰显巡察整改政治要求的严肃性。
(五)综合运用整改成果,推进司法行政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局党委高度重视问题整改,对存在的问题不掩饰、不推诿、不护短,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采取有力举措,切实推动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在司法行政系统落地生根。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负责人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反馈的每一个问题揪住不放、一改到底,做到件件有着落、条条改到位。对确有困难和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限未能完成整改任务的,我们实事求是制定推进整改计划,不动摇、不懈怠、不松劲持续做好后续工作,努力做到不获全胜决不收兵,严肃认真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为司法行政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环境。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的问题
1.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每次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均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情况,推动学习走深走实。2023年以来,共召开30次局党委会议,均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由局党委书记领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结合司法行政实际,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
2.理论学习表面化、形式化问题的整改情况:每月组织召开不少于一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并形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资料汇编》,每次集体学习研讨3名以上中心组成员作重点发言。2023年度已组织开展1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3.个别干部顶风违规违纪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廉洁文化进机关,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开展书记讲廉政主题党课、红色经典诵读比赛等系列活动。二是开展教育整顿“回头看”,加强线索排查处置,对存在问题的线索进行分类处置、专人负责、跟踪督导,持续巩固教育整顿成果。三是以建设法治戒毒所为契机,及时查漏补缺,健全完善制度体系、执法体系、依法管理体系、法治监督体系和法治保障体系。四是开展纪律作风锤炼提升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铁军活动,集中锤炼提升时间为3个月,常态化锤炼提升贯穿全年。
4.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多发问题的整改情况:济宁监狱坚持关口前移,强化风险预警,对四批次狱内执勤干警开展廉政教育,对狱内执勤人员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廉洁执法知识测试并签订“遵规守纪、廉洁执法”承诺书,以严的纪律、实的作风、硬的措施,强化干警严格执法、规范执法,避免违纪违规问题发生。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结合廉政教育、警示教育,进一步加强全所党风廉政建设,创新执法监督形式。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杜绝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5.依法行政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报告2022年度法治山东动态检测我市指标落实情况,对部门违法行政行为纳入法治指数动态检测。二是编印《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程序工作指引》,2023年2月发布《关于调整合法性审核报送材料明细及送审告知书内容的函》等文件,建立备案审查工作联络群,召开全市基层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提升培训现场会,举办全市2023年合法性审核业务培训班及组织考试。三是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对64个行政执法部门报送的行政执法主体登记材料进行审核沟通。指导应用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信息化“三平台”。
6.指导行政复议应诉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借助《行政复议法》新修订出台之际,广泛组织开展行政复议宣传活动,二是畅通渠道,开通“云复议”,实行“线下+线上”受理申请。三是推动“和为贵”调解法向复议工作延伸,打造曲阜“法德润议”、微山“湖上调解”等行政复议品牌。四是加大通报力度,协助市政府督查室每月对全市行政应诉工作进行专项通报。五是加强府院联动。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在疑难案件研讨、数据共享、风险化解等领域的配合。六是注重全市应诉能力提升建设。在8月和9月分别召开全市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培训班和全市行政应诉败诉案件分析会,查找原因、落实整改。
7.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加强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推进信息化平台深度应用的实施方案》《关于对全市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力量“双下沉”情况摸底的通知》,明确提出“提高移动执法覆盖率”工作要求,全面掌握基层信息化建设情况,开展督导调度。二是组织召开全市基层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提升培训现场会,通过观摩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信息化“三平台”和政策解读,为推进基层信息化建设工作厘清了思路、明确了方向。
8.基层司法所建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山东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从队伍建设、服务能力、基础设施、制度建设等方面加强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二是严格星级司法所特别是五星级司法所评定标准,严格审核和考评。三是严格落实《关于明确乡镇(街道)司法所机构职能和人员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目前,全市73个五星级司法所均已达到上级要求。
9.群众通过市12345反映市司法局相关问题较多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年初召开干部作风建设大会,瞄准“解放思想争一流、聚焦发展强本领、铆足干劲抓落实”要求,开展“大学习、大查摆、大讨论”活动,积极倡树八种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高“司法为民”办事效率。二是梳理总结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由局分管领导牵头带领业务科室依职责分工开展排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监督力度,对“躺平式干部”通报问责。
10.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督导力度,积极指导县市区司法局、功能区相关部门申请财政支持,加快全市铺设力度,目前全市已铺设18台智慧公共法律服务亭。二是高新区法务园已入驻3家法律服务机构,后期积极协商高新区创造利好政策和建设地点,引导更多法律服务机构入驻产业园区。
11.人民调解员队伍作用发挥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召开全市促进法治业务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人民调解重点工作,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修订《济宁市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济宁市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
12.司法鉴定工作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通过督导12家鉴定机构开展诚信等级评估自查、与鉴定协会联合组建评估专班、召开诚信等级评估工作会议等措施,完成ABCD四级初评,认定A级鉴定机构5家,B级鉴定机构7家,上报省司法厅。二是2023年3月14日,鲁南地质工程勘察院司法鉴定中心通过省司法厅登记许可。三是承办高规格司法鉴定学术会议,2023年5月4日至7日,全国法医精神病学学术会议在曲阜举办,会上济宁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13.对社区矫正工作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2月14日,召开全市社区矫正业务视频培训班,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二是指导县市区社区矫正机构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活动。三是督导各县市区定期召开社区矫正矫情分析会建立健全风险隐患台账,逐项落实整改。四是2023年2月28日-3月7日,联合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组成督查组,深入各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及基层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在管在控情况等进行联合督导检查。
1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月17日,召开2022年意识形态暨队伍思想动态分析研判会;2月22日、23日,对局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督查。二是2023年1月18日召开市律师行业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传达上级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分析研判并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
15.保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将落实党管保密政治责任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内容,纳入局党委会重要议事事项。2023年1月20日,市司法局党委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市委保密委员会随同市委巡察关于保密督导检查反馈意见,研究局党委关于保密督导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2023年2月底,涉及我局的保密督导检查反馈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得不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绝方面的问题
16.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2023年2月20日下发《关于开展市司法行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2月22日—23日,对济宁监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及市律师行业党委2022年1月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
17.廉政风险防控不紧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局机关纪委印发《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科室对照科室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形成权力清单,并依据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
18.廉政谈话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济宁监狱对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了深刻反思,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进行了认真排查,针对存在的谈话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约谈当事人,予以批评教育。2023年3月18日,济宁监狱纪委书记对金源分监狱班子成员进行了集体谈话,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抓好整改,坚决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济宁监狱纪委监察室将严格督导落实廉政谈话相关制度规定,认真规范开展相关工作,切实发挥廉政谈话的作用。
19.重点领域违纪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2023年1月18日上午召开市律师行业党委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1月18日下午召开市直律所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会议,通报近期违法违规执业案件,警示警醒督促律师规范执业,并就下一步加强律师行业纪律建设提出具体要求并督促实施。
20.文件制发不规范、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2023年3月28日,印发《中共济宁市司法局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实施细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对所有重要性公文一律经会议研究后再印发。规范行政公文处理流程和签收登记制度,增强行政公文处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局办公室加强了公文管理,规范审核,并做好公文存档。
21.材料照抄照搬问题的整改情况: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通过整改,广大干部职工在思想、态度、绩效、廉洁、能力等方面的认识有不同程度提升,坚决杜绝了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等错误行为,同时对苗头性和倾向性的行为及时制止,坚决纠正。引导干部队伍按照市委“三争”工作目标,进一步转作风、树形象、创一流。市诚信公证处及时召开支部会议,认真查摆形式主义问题,并强化本处党员职工作风建设,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22.三类会议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了《济宁市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并印发执行,组织财务人员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高专业素养。
23.挤占日常公用经费问题的整改情况:市司法局制订了2023年度财务工作培训计划,组织了局机关和局属单位2023年度财务业务知识测试,切实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
24.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济宁监狱将漏记固定资产补录记账、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及下属单位采购的办公物品已计入固定资产、市诚信公证处漏记资产已入账。二是建立财务购买后记入固定资产制度,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明确专人负责,确保采购到位后及时登记。
25.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济宁监狱制订2023年度财务工作培训计划,按季度组织财务业务知识测试,切实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对反馈所述往来款进行分类梳理,并聘请专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并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已整改落实。市诚信公证处已按照规定进行了账务处理。
(三)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树得不牢,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的问题
26.落实“末位表态”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2023年3月28日,印发《中共济宁市司法局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实施细则》并严格组织实施。
27.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召开局党委会,印发《中共济宁市司法局委员会关于明确局领导干部分工的通知》并严格组织实施。
28.党委会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2023年3月28日,印发《中共济宁市司法局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实施细则》并严格组织实施。
29.重大开支事项未提交局党委会研究问题的整改情况:形成《关于重大开支事项未提交局党委会研究的问题情况说明》,严格把关行政会议内容,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纪要流程,确保局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记录纪要规范准确。
30.市诚信公证处运行不畅问题的整改情况:市司法局派出工作组靠上做工作,摸清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明确市诚信公证处1名同志主持公证处全面工作,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局分管领导靠上指导,管理科室跟踪督导,切实扭转公证处现有局面,继续深化公证体制改革和发展。
31.干部专业化程度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济宁监狱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8人,均为法学等监狱工作核心专业。二是鼓励非法学专业人员积极报考在职干部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积极参加省监狱管理局的培训。三是制定了《济宁监狱非法学类专业人员全员法律培训班方案》,邀请法学专家开展非法学专业人员培训。
32.执行干部借调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依据上级部门有关管理规定,出台《工作人员借用管理办法》,该办法从借用人员范围、借用事由、借用时限、日常管理及借用流程等进行明确规定。确保借用人员管理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正规化。
33.落实请销假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济宁市司法局机关干部职工请销假规定》并严格执行;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对请销假制度落实情况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34.党建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2023年2月22日—23日,对济宁监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及市律师行业党委2022年1月以来党建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局党委听取督查组工作汇报并安排部署下部落实措施。
35.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2023年3月22日,市司法局机关第四党支部召开了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会上严肃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市强戒所进一步强化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了党组织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得到规范。
36.党建工作程序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星级支部创建,进一步规范有关工作和有关资料,强调有关要求。二是举办了发展党员工作培训,对有关工作程序、培养考察、政治审查等内容进行学习。三是下发了《关于做好发展党员政治审查工作的提醒》,进一步增强对政审工作严肃性的重视程度。
37.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2023年2月5日,各市直律所党支部完成自查,律师行业党委分组对各律所开展党建专项检查。2月28日,完成对20家市直所党支部的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了“三会一课”情况,民主评议制度落实情况,党务工作情况,换届选举情况,落实其他党建制度情况5个方面,对检查出的问题现场进行整改落实。
(四)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力,存在整改不到位、问题反弹现象方面
38.巡察反馈问题反弹回潮的整改情况:局机关党委开展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年活动,2023年3月31日,对灯塔E支部建设情况开展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组织参加党务干部培训班,加强党务干部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系统推进,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工作,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延伸。
(一)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局党委将始终把讲政治贯穿整改全过程,围绕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以政治整改为引领,继续全面、深入、有效地进行整改,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实到各个环节,确保任务完成。
(二)深化后续整改,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持续不懈地抓好落实,巩固整改成效。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直至见到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
(三)加强源头防控,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和惩戒问责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在深入整改的同时,将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四)更好履职尽责,奋力开创新局面。局党委将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切实履行从严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把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得更强,更好担负使命,更好履职尽责。始终坚持“两手抓”,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统筹好结合好,全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
中共济宁市司法局委员会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