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召开社区矫正委员会联席会议
1月10日,济宁市召开社区矫正委员会联席会议,市委政法委等17个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和部分县市区社区矫正工作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市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矫正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社区矫正法》要求,坚持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出台三项制度,创新工作机制,持续提升社区矫正管理水平;以“数字化”建设为载体,高标准打造智慧矫正中心,研发“济宁云矫务”“e矫通”,实现了社区矫正多领域、全流程信息化;以“正规化”建设为契机,推动“队建制”改革,创新“派单式”用警新模式,联合市民盟启动“黄丝带”帮教行动,建立接边地区协作机制,社区矫正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以“立德树人”为目标,扎实开展“政治矫正”,积极创新“文化矫正”,深入推进“心理矫正”,整体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会议强调,为规范和保障社区矫正工作,推进社区矫正地方立法,在深入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省司法厅制定了《山东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草案)》。该《条例(草案)》是对《社区矫正法》立法精神和基本制度的进一步细化,既固化总结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实践经验,也明确了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现代化强省建设的目标任务。我市在接到《条例(草案)》后迅速行动,组织专人逐项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积极建言献策,贡献基层智慧,得到了上级的认可,也进一步厘清了思路,细化了措施,规范了工作,为依法依规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会议要求,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要顺应形势发展,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针对制约社区矫正发展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地方立法手段进行有效破解,通过不断加强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管理智能化、工作精细化、矫正精准化建设,推动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市局社区矫正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