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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司法局印发全省首部综合性《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3-09-18 10:20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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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司法局印发全省首部综合性

《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提高全市社区矫正机构预防和处置社区矫正突发事件能力,避免或最大限度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努力维护社区矫正安全和社会稳定,济宁市司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以及司法部有关规定,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相关工作要求,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制订印发《济宁市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该预案是全省首部预防和处置社区矫正突发事件的综合性预案,改变了既往纲目性的指导意见、操作规范模式,以强化领导,清晰架构,细化流程,明确措施,分级响应,贴近实战的具体规定,提高了预案的实用性。预案的制订,对于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切实提高预防和处置社区矫正突发事件的能力,减少其造成的损失,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预案共计2万余字,由综合预案、专项预案两部分组成,各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可结合实际,在济宁市社区矫正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细化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其中,综合预案是总体、全面的纲领性预案。包含总则、事件类型和响应级别、指挥体系构成及职责、预警与报告、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善后处置、预案管理等八部分组成。提出了预防和处置社区矫正突发事件“预有准备,统一指挥,迅速反应,协同作战,依法处置”的工作原则,并按照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紧急程度、发生概率等因素,将突发事件划分为三个响应级别、“红黄蓝”三色警报,构建立体化的应急响应网络。专项预案是在综合预案的基础上,针对某一类型的社区矫正突发事件而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每个专项预案均对适用范围、处置原则、预防预警、应急措施、善后工作、处置要求、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规定规范,做到了对症下药,因势利导,切实提高了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战化。

预案要求,各县级社区矫正机构要制订相应的应急演练计划,确保应急演练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对在预防和处置社区矫正突发事件中失职、渎职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进行责任追究,对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济宁市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建立在经验总结、实践验证的基础之上,期间市司法局召集曲阜、金乡、梁山等县市区业务骨干审稿,在汶上、泗水等县市区组织了应急演练,在全市社区矫正委员会联席会议上进行审核,历经市检察院等部门的多方论证,得到了省司法厅、其他兄弟地市的帮助指导。该预案的出台将有力促进我市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的建立,有助于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健康发展,是我市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重大成果。同时,也为推进社会综合治理,维护和谐稳定,助力法治济宁、平安济宁建设做出了应有贡献。

 

                              (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