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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巧联动 激发新活力 共筑社区矫正工作新格局
发布日期:2023-09-15 09:00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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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巧联动  激发新活力

共筑社区矫正工作新格局

 

为更好宣传贯彻法治思想和法治文化,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高效发展,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真正走向社会,兖州区司法局始终坚持打造社区矫正工作新模式,以“新模式”营造“新氛围”,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监管质效,持续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再上新台阶。

“1+2+2”,共引法治新共鸣

 

兖州区司法局始终坚持法治宣传多元化,强调多方联动,积极构建“1+2+2”新型法治宣传机制,共谋共建法治宣传新阵地,引发法治创建新共鸣。近期,兖州区社区矫正服务中心联合基层法庭、镇(街)司法所、派出所和镇(街)社会治理服务中心深入村(居)、社区开展了一系列《社区矫正法》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派出所民警、司法所工作人员、网格员等化身“法治宣传员”,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实地宣讲等多种形式向社区居民宣传《社区矫正法》。通过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知晓率,必将为推动兖州区社区矫正工作的依法开展,构建良好的工作氛围起到积极作用。

“1+1”,注入矫正新动能

 

为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提质增效,兖州区司法局将各镇(街)综治网格员纳入社区矫正工作“助力军”,通过每季度开设“网格聚力,组团矫正”活动,实现“1+1”助力,构建齐抓共管新格局。社区矫正对象李某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后因暂予监外执行。入矫之后,司法所对其成立了由社区网格员参与的矫正小组,网格将李某列为“点对点”重点对象。司法所联合社区网格员多次走访,密切关注李某的生活及精神情况,对其进行个别谈话,及时制定和调整矫正方案,有针对性的开展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通过多方努力,李某病情也较之前有所稳定,其矫正态度也发生了积极的转变,由以前的抵触矫正转变为自觉接受矫正,还主动参加到社区公益活动中来,也愿意与人进行交流沟通,能以更加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

下一步,兖州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将继续坚持以守正创新、提质增效为要领,整合多方资源,持续激发多方联动效力,发挥社区矫正监管效能,筑牢社区矫正屏障,最大限度维护社会稳定。

 

                        (兖州区司法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