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社区矫正
“四集中、四转变”,上好入矫“明白课”
“五星红旗迎风飘扬,胜利歌声多么响亮……”5月7日,梁山县36名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正在齐唱《歌唱祖国》,这正是出现在梁山县社区矫正入矫教育活动现场的精彩一幕。近年来,梁山县社区矫正机构狠抓入矫“第一课”,用“四个集中”方式,实现“四个转变”效果。
一是开展集中宣告,转变身份意识。在集中宣告仪式上,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宣读了《社区矫正宣告书》《社区矫正对象告知书》,社区矫正对象现场宣誓并签订《社区矫正对象“十必做到”保证书》。通过充满仪式感的宣告宣誓,让新入矫人员深刻体会社区矫正刑事执行的庄严性、严肃性、规范性,牢记入矫时如履薄冰的谨慎和珍惜自由的初心,端正态度,摆正定位,积极参加社区矫正。
二是开展集中学习,转变法律认识。在入矫集中教育中注重加强法纪学习,工作人员授课讲解《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等重点内容,并用真实具体的案例告诫社区矫正对象“做事合法度,做人有规矩”。使新入矫人员明白什么是社区矫正、怎么样接受社区矫正,应到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的底线。
三是开展集中测试,转变管理认识。入矫教育后及时进行集中测试检验,全面了解入矫人员听课效果和对知识的掌握程度,现场查漏补缺,并通过成绩分类,掌握新入矫人员的文化水平、接受程度和学习态度,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矫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真正达到以考促学的目的,调动其接受管理的积极性。
四开展集中合唱,转变思维认识。入矫教育的最后一项是开展红歌传唱活动。社区矫正机构认真选定合适的红色歌曲,组织全员学唱。通过传唱红歌,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民族自豪感和爱党爱国爱社会的情感,推动红色文化、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心入脑,提升思想境界,激励他们积极矫正,融入社会。
“扣好入矫第一粒扣子”是提高社区矫正质量的关键开端。梁山县社区矫正上好入矫“明白课”,切实注重从“初心”开始,使社区矫正对象保持思想稳定,端正矫正态度,为今后矫正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梁山县司法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