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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
发布日期:2023-05-22 09:26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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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司法局开展

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

为夯实社区矫正安防安保基础,提高应对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整体作战能力,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近日,济宁市司法局召开专题会议,审议修订《济宁市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司法局副局长宋忠逵,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部分县市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科长、一线业务骨干参加会议。

会上,大家认真听取了预案的起草背景、编制依据、修订过程、框架内容等情况介绍。随后,与会人员进行了质询和讨论,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建议。大家认为,此次修订的《济宁市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在原有《济宁市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规范(试行)》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参考《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上位预案的有关要求编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以及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工作要求。同时,充分总结了近年来我市应对突发事件的实践经验,结合基层工作实际,明确了“红、黄、蓝”三级预警三级响应,在风险研判、快速响应、现场指挥、协同作战、应急保障等方面做了探索创新,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对全市各地社区矫正机构应对突发事件具有较强的指导性。下一步,济宁市司法局将在此次审议的基础上,进行细化修订,并向市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征询意见,进一步完善后正式出台。

《济宁市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将切实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指导性、针对性、实用性,推动社区矫正应急管理体系制度化、规范化、实体化,提升社区矫正机构科学有序、精准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为维护全市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和社会安宁做出新的贡献。

(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