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召开2023年度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分析研判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社区矫正工作分析研判办法》,分析社区矫正工作形势,研究部署明年工作,12月18日,济宁市召开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分析研判会,市司法局副局长宋忠逵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社区矫正机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了社区矫正持续安全稳定。要扎实开展“规范化、正规化、数字化”建设,出台规范性文件,深化“巡回+驻在”督导检查,促进规范执法;深化改革,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推进“队建制”改革;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创新“文化矫正”“黄丝带”帮教,提高教育帮扶质量,逐步形成“管理高效、管控智能、管教精准、统筹协调、标本兼治、科学规范”的工作新模式。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认清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整治社区矫正突出问题和监管安全隐患为着力点,聚焦依法施矫,推动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要聚焦队伍建设,推动社区矫正正规化建设;聚焦科技兴矫,推动社区矫正数字化建设,以更高站位、更强担当、更实举措,持续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会议要求,要坚持“四个发力”,精准施矫,在提高教育帮扶质量上持续发力;坚持部门联动,在提升协调联动效能上持续发力;坚持专群结合,在汇聚教育帮扶资源上持续发力;坚持派单用警,在深化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上持续发力,努力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为建设平安济宁、法治济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上,市司法局通报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各县(市、区)司法局、功能区分管同志汇报了本辖区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情况,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和风险隐患进行了分析研判,提出了整改措施。市检察院通报了巡回检察情况。市戒毒所汇报了选派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市司法局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局社区矫正科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司法局及功能区社区矫正工作分管负责同志、社区矫正科(中心)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市检察院、市戒毒所有关负责同志应邀参会。
(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