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日,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并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是《行政复议法》实施24年以来的首次全面修订。为准确理解和适用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保障新法的正确实施,11月16日,济宁市召开专题座谈会,围绕落实新修订《行政复议法》新要求,交流新法实施后可能存在的困难问题,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延蕊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负责同志围绕新《行政复议法》在基本原则、案件类型、审理规范等方面的变化,以及由此给基层行政复议工作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交流。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行政复议法》修订的重要意义。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完善了行政复议制度体制机制,体现了中国式行政复议现代化发展方向,必将推动行政复议工作迈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会议强调,要加大新法宣传力度,以“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开展《行政复议法》系列宣传活动,让行政复议走到人民群众身边,为新法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会议要求,要全面加强业务培训。积极运用全员轮训、同堂培训等多种举措,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人员正确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的培训,使全体行政复议工作人员成为熟知善用《行政复议法》的行家里手。要及时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执法文书规范工作,修订行政执法文书,做好诉权告知内容的修改。
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全体同志,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负责同志、行政复议科科长4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