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情帮扶助力社区矫正对象回归路
嘉祥县司法局坚持严格监管铸底线,温情执法助回归,根据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个体差别,采取相应的教育转化措施,收到较好矫正效果。近日,发生在孟姑集司法所的一件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事例,就生动展现了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实效。
李某,男,35岁,初中文化,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缓刑3个月。入矫时,李某表示自己只是喝了点酒,并不是什么大事,表示不服判决,尤其对“罪犯”“监督管理”“教育”等字眼非常抵触,并且消极抵触日常报到、集中教育等管理工作。面对这样的“硬骨头”,孟姑集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调查等方法,详细了解掌握李某的实际情况。了解到李某父亲、妻子均患重病,孩子无人照看,家庭非常困难等情况时,孟姑集司法所所长通过“拉家常”的方式与李某进行面对面的谈心谈话,详细询问了他父亲、妻子的病情以及他的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希望他能以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克服困难,同时要求李某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
一次又一次耐心细致的工作,司法所所长的暖心举动焐热了李某冰封的心。在赢得李某的信任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向他精准解读酒驾犯罪的法理,宣传了社区矫正有关法律法规……苦口婆心、耐心细致的教育终于让李某幡然醒悟。
一天,李某又来到司法所,他向所长哭诉道:“我父亲明天需要去济宁附属医院做化疗,妻子也定的明天去那里做手术。我父亲和妻子住院期间没有人照顾,根据规定我又不能离开嘉祥县,这可怎么办啊。”司法所所长安慰着李某,告诉他不要着急,根据法律规定,社区矫正对象有正当理由的,经批准可以离开所居住的县市区。随后,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李某向司法所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了父亲和妻子的病历、医学影像资料等证明材料,申请外出七日,外出目的地为济宁市城区。紧接着,工作人员迅速联系济宁附院进行核实,对外出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制作文书报备,批准李某外出。获准外出的李某放下了心中的大石头,激动地留下了泪水。司法所工作人员还主动关心李某亲属病情变化,做好情绪疏导,积极为其提供帮扶,排忧解难,让李某十分感谢司法所对自己的关心和帮助。
此后,李某的思想状态变得活跃起来,积极参与集中报到、公益劳动、教育学习等活动。3月24日下午,李某提着装修工具来到司法所,心怀感激地说:“司法所对我的教育帮扶无微不至,我总想为所里做点什么。前几天来集中教育的时候,我看到办公楼走廊的墙皮脱落了,恰巧我就是干装修的,这点小活就交给我吧……”
春风化雨润心田,破茧成蝶育新人。孟姑集司法所以“监管教育+人文关怀”的矫正方式,使一名抗拒监管矫正的矫正对象经过短短两个多月矫正就发生了显著转变。不但认识到了违法犯罪危害,而且提升了法律意识、增强了社会责任感,能够主动参与公益劳动,积极向上向善。这一矫正历程,正是嘉祥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的一个缩影。体现了社区矫正工作以人为本的精神,践行了治本安全观,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下一步,嘉祥县司法局还将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新模式、新方法,坚持宽严相济、因人施教的方针政策,用真心帮扶,用真情感化,照亮社区矫正对象的回归路。
(嘉祥司法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