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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司法局关于2021年度全市公证机构和
公证员考核情况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3-14 10:04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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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公证机构、公证员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司法局依照《公证法》司法部《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和《山东省〈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山东省公证员年度考核办法》《执业公证员年度考核标准》规定的程序规则和考核办法,组织实施2021年度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年度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公告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一、公证机构考核结果

1.优秀等次公证机构:山东省邹城市公证处、山东省微山县公证处、山东省嘉祥县公证处。

2.合格等次公证机构:山东省济宁市诚信公证处、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公证处、山东省曲阜市公证处、山东省泗水县公证处、山东省鱼台县公证处、山东省金乡县公证处、山东省汶上县公证处、山东省梁山县公证处。

二、公证机构负责人和公证员考核结果

1.优秀等次公证机构负责人:孔凡生、黄现军、宋文。

2.合格等次公证机构负责人:满其民、荀宏伟、韩建光、王玉泉、张翠荣、马魁、刘法伟、戴永哲。

3.优秀等次公证员:葛振昌、王磊、王冬燕、张建凤、韩建光、黄现军、班娜、张翠荣、赵丽、江芳芳、焦淑玲、杨艳艳、张平升、信思灿。

4.合格等次公证员:满其民、王凤林、殷宪瑞、刘建新、梁霞、董吉红、张仙、王睿、朱亮、尹秋利、张弢、荀宏伟、刘晓丽、杨晓冬、张庆鑫、谷芳、耿卉、胡美政、孔凡生、张立涛、王梅、张萍、蒋庆刚、郑祥伟、赵士杰、魏喆、周启锋、孙长龙、蒋文浩、范泽坤、徐兴浩、王玉泉、王星、王晶晶、马魁、栾卫忠、张念伦、江萌萌、蔡淑英、邵红霞、韩景云、刘法伟、孙丽艳、左振贵、信任任、戴永哲。

三、不予考核人员:聂贵琳、孙久江、邓梅、李琳、王冰。

考核结果公示期314日至316日,共3天。对以上考核公示结果如有异议,在公示时间内向济宁市司法局反映,监督电话(0537-7711186)

 

                                 济宁市司法局

                                202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