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活动专栏 > “社区矫正法”专栏
省司法厅、省检察院联合检查组到我市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工作
发布日期:2021-06-24 18:09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省司法厅、省检察院联合检查组到我市开展

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工作

为深入贯彻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推进《社区矫正法》贯彻落实,督导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工作处副处长彭加华、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四级主任科员宋晓东一行4人到我市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活动。市司法局分管领导高雷市城郊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庆立,市城郊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负责同志,金乡、鱼台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陪同检查。

6月22日检查组先后深入金乡县鸡黍司法所和鱼山司法所,详细查看社区矫正档案管理、日常监管、信息化核查等工作,重点调研检查了《社区矫正法》贯彻落实、教育整顿活动及安全稳定工作开展情况,并认真听取了基层同志反映的社区矫正部门衔接配合、信息化建设等问题和困难,就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同大家做了充分的交流。

23日,检查组先后在鱼台县司法局鱼城司法所、罗屯司法所检查指导工作。检查组详细了解“济宁云矫务”平台的信息化核查工作开展情况,现场听取了工作汇报,查阅了社区矫正对象档案,并检查了教育整顿脱漏管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问题查摆、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和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情况。

彭加华副处长对我市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积极做好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一要在教育帮扶上用功。积极探索教育帮扶的好方法、好措施,提升教育矫治效果;二要在信息化上下劲。切实把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作为提升工作质量和执法水平的切入点。三要在监督管理上加强。要把安全稳定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首要任务,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不失控,努力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持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质效提升。

 

                                              (济宁市司法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