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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领导牵头挂帅 聚焦16项重点任务
济宁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发布日期:2021-02-19 10:58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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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日前,济宁市出台《济宁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建立实施由市领导牵头挂帅的工作协调机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济宁市2019年被山东省司法厅确定为全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率先出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核查监管办法,公布了115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数量位居全省首位。此次在试点工作基础上,济宁市持续发力,将按照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原则,优先选取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特别是在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方面,逐步推广至所有能通过信息共享核验、事中事后核查等方式控制风险的证明事项。

实施方案明确了承接省级清单、梳理本地清单、规范工作流程、强化核查监管、建立信用机制、加强风险防范等16项重点任务,就推行告知承诺制排出时间表:要求各级各部门于2021年2月底前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实施方案,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推进工作落实;4月底前全面承接省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通用清单并组织实施;6月底前在各自门户网站公布本级政府确定的实施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健全完善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服务指南、流程图、核查监管相关制度规定;9月底前建立告知承诺信用管理机制,建立申请人诚信档案,将承诺信息及履行承诺情况全面纳入信用记录。

为确保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各项目标实现和重点任务落实,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的工作推进专班,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紧扣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行关键环节,实施“全市一盘棋”攻坚行动。同时,建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精准政策供给机制,为各级各部门提供法律法规政策、信息共享、数据核查等咨询,发挥法治赋能、数字赋能优势,为做好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提供坚实保障和强劲支撑,力争“减证便民”行动实现新突破,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济宁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