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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仲裁委员会聘请仲裁员启事
发布日期:2020-09-16 14:44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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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仲裁委员会聘请仲裁员启事

 

济宁仲裁委员会是济宁地区唯一民商事仲裁机构,第四届济宁仲裁委员会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司法部省司法厅的要求,我会将于近期进行换届。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新一届仲裁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聘用条件

   (一)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我会仲裁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同时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热爱仲裁事业,具有为社会服务的精神;

    2.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或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记录;

    3.善于学习、认真勤勉、明察善断、注重效率,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组织开庭审理、制作裁决文书,办案效果好;

    4.身体健康,有相应的时间从事仲裁工作;

    5.年龄不超过66岁(截止2020年12月31日年满66岁)。多次担任仲裁员,经验丰富,办案效果好,本会需要的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具体条件

    1.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

    2.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

    3.曾任法官满八年的;

    4.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5.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二、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10月15日

    2.报名地点:济宁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济宁市高新区崇文大道西首路南济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3.报名方法:凡符合聘用条件规定并热心仲裁事业的人士,均可在济宁仲裁委员会网站下载并填写《济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职称证明、科研成果证书、近期免冠照片2张等申报材料报名。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往指定电子邮箱(jnzcw@sina.com)。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7-2348082 

    联系人:米宪廷13853790999   

            李晓翠18753793155

    详情可登陆济宁仲裁委员会网站(sdjnzc.jiningdq.cn)查询,《济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表》可在本网站下载。

 

附:《济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表》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六日

济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