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办法》《山东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办法》和济宁市司法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经法律服务所建议、县(市、区)司法局审查、市司法局审核,拟评定考核合格法律服务所133个;拟评定考核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4人、考核称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706人、考核基本称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3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2020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济宁市司法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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