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证公信力建设,提高公证案件办理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结合《问政山东》公证问题自查要求,济宁市公证员协会于8月25日至29日开展了公证“行业大整顿 行风大提升”案件质量检查活动。
此次检查以贯彻落实《公证法》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范,加强对全市公证质量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健全公证质量监控体系,提升公证办证质量为目标,与枣庄市公证协会交叉互评,采取现场随机抽取卷宗的方式,对全市11个公证机构66名公证员在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期间所办理的各类公证事项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公证机构、公证员执行《公证法》等法律法规、业务指导意见和有关质量规定等情况、司法部“五不准”规定和鲁司[2018]95号文件落实情况、《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执行情况、新型业务开展情况等进行了重点检查。
检查组成员对照《公证卷宗检查评定表》,采取现场阅卷、一卷一表、逐项打分、现场反馈的方式,对每一个公证案卷从申请、受理、审查、出证、装订等程序环节和实体内容进行认真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造册,限时整改,并将其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一项内容。本次检查,全市共抽调卷宗279份,其中优秀卷宗225件,占所抽卷宗的80.6%。对检查活动中发现的案卷材料填写不规范、新型业务开展不充分等问题,检查组进行了现场反馈。
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公证人员的质量意识,有效解决了一些在新业务中遇到的难题,规范了办证程序,推广了办证先进经验,进一步推动了公证 “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