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证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司办通〔2017〕40号通报和司明电〔2017〕17号紧急通知精神,做好迎接全省公证质量检查的准备工作,市公证员协会决定6月下旬开展全市公证质量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各公证处及全体执业公证员。
二、检查内容
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5月30日期间所办理的各类公证事项,其中重点检查:
1、民间借贷合同、还款协议;
2、委托书;
3、2016年公证质量检查中问题存在较多和问题较为普遍的公证事项(主要是赋强公证、涉及权属登记、抵押登记类)。
三、检查时间
1、6月15日前,各公证处完成自查。自查报告于16日前报送市司法局公管科,同时邮箱报送自查报告电子版。
2、6月19日至6月24日,市公证协会组成检查组集中检查。
四、检查方式
1、到各公证处现场检查。市公证员协会组成2个公证质量检查组分别到各公证处进行检查。
2、卷宗抽检数量。每个执业公证员抽查的卷宗为5-10本。对近年来投诉较多的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增加抽卷的数量和检查范围。
五、检查分组
1、检查一组:李淼、王冬燕、黄现军、蔡淑英
2、检查二组:葛振昌、胡美政、张平升
两组联合检查:市诚信公证处
六、工作要求
1、卷宗抽查要求。检查组将按照《山东省公证文书质量标准》的规定,尊重事实、遵守法律,客观、公正的开展检查,对卷宗随机抽查,不准调换抽查的卷宗,如找不到的卷宗一律按0分卷处理。
2、检查结果使用。本次检查的结果将进行排名,后10名的公证员和后3名的公证处,将成为今年省公协重点检查对象。质量较差的公证员,建议公证处给予其停业学习,时间不应少于1个月。
联系人:李 淼 张洪霞 电 话:2716907
济宁市公证员协会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