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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福华同志在第十四次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8-11-27 09:53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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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十四次全市普法


依法治理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程福华


(2016年8月22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大会议程安排,我代表市普法办,向大会报告我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和“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署。


一、关于我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


2011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指导下,围绕“六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市规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法治济宁”、“平安济宁”建设,全市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我市保持了“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荣誉称号,有4个县市区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2015年6月13日,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来我市视察时,对我市政法工作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一)健全运行机制,夯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础。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各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16次专题研究普法和法治济宁建设工作。市人大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视察活动,检查“两个《决议》”实施情况。市、县、乡三级均成立了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任组长,几大班子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市级普法经费为人均0.3元,县级按不低于市级标准执行。据统计,市、县两级财政每年用于普法工作的专项经费超过260万元。各地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纳入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和监督机制。坚持经常督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每年都抽调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督导检查组,调度工作推进情况,督促各项任务落实。按照要求由市领导带队组织了全市“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和“六五”普法检查验收。


(二)落实重点任务,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突出重点内容,加大宪法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力度。每年“12.4”国家宪法日组织全市30多个部门,结合职能特点和宣传优势,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利用现行宪法施行30周年纪念日等,组织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结合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有效增强了公民的宪法和法律意识。突出重点对象,深化“法律六进”。一是抓机关、单位普法。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法律培训制度、考试考核制度,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5年来,全市举办科级干部法治讲座139期、4.1万人次参加;县处级以上干部法治讲座68期、4971人次参加;举办法治培训班19期、3.1万人次参加。二是抓校园普法。全市1700多所学校共聘请法制辅导员2016名、法制副校长1551名。5年来,共开展送法进校园2300场次,调动了青少年学生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为平安和谐校园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抓农村、社区普法。市普法办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的通知》、《关于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的意见》等文件,推动开展适合农村(社区)群众特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5年来,共举办村居“两委”成员培训206期、4.5万人参训;法律赶大集、法律下乡等活动2100余场次,为农村(社区)干部群众学法提供了广阔平台。四是抓企业普法。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开展免费“企业法律体检”活动,共出具法律意见书1962份,帮助修订管理文件、审查合同协议2400余件。目前,全市共有6049家企业聘请了法律顾问。


(三)坚持普治并举,不断深化依法治理工作。市委、市政府出台《济宁市重大事项决策暂行办法》,市政府制定《济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逐步将政务公开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和《行政执法工作程序规定》,不断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广泛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不断深化“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到2015年底,我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数量分别达到国家级13个、省级98个、市级733个。


(四)弘扬法治精神,大力培育法治文化。坚持载体与内容相结合,传统与创新相结合,积极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在济宁主城区主要道路两侧设置大型宣传牌,在向社会公众传播法治、文明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全市村居(社区)推行建立一个法治宣传书架、一个法治长廊、一个法治宣传橱窗、一个法治宣传电子显示屏为内容的“四个一”工程,深受群众欢迎。高标准建设的市南池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成为普法宣传的新平台。各县市区建设了一批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长廊等法治文化基础设施。目前,全市共建设了133个小型法治文化广场,命名了78个市级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和法治文化示范基地,争创省级“两类”示范基地15个,成为法治文化惠民的重要公益设施。青少年法治宣讲团深入各类学校,共举行法治报告会820场次,赠送《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6000本,发放普法资料9.6万份。市普法文艺宣传团5年来在基层举行普法文艺演出750场,受教育群众达30万人次。目前全市共有接受普法机构指导的法治文艺团体28个,累计演出2253场次。发挥法治文化渗透作用,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做到“报纸有专栏、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网络有文章、手机有信息、户外有广告”,形成了“舆论广覆盖,媒体大联动”的法治传播格局。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普法依法治理协调运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新形势下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强;普法工作保障水平不高,一些基层单位普法手段落后、设施陈旧。这些都需要在“七五”普法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关于我市“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


最近,全国及全省的“七五”普法规划相继出台,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第十五次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也相继召开。市委市政府转发了我市“七五”普法规划,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决议,审议通过了2016—2020年依法治市规划。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部署和市里要求,扎实开展“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传播法治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建设法治文化,全面推进法治济宁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着力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突出重点,着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精准化。突出“七五”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任务、重点对象,精准定位,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精准化。一要突出四项重点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营造崇尚宪法、遵守宪法、敬畏宪法的社会氛围;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增强党员干部厉行法治、遵规守纪的自觉性。二要抓好两个重点对象。抓住“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树立社会法治意识;突出“关键群体”,全面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二)注重创新,着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互动化。坚持把改革创新贯穿于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不断调整和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拓展新的宣传阵地。在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优势的同时,积极开拓运用新兴媒体,探索“互联网+法治宣传”新模式,利用QQ、微博和微信等打造移动互联网普法平台,及时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资讯,努力让不同年龄、不同群体都乐于学法、接受普法,参与其中,推进普法互动化,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入挖掘儒家传统文化的法治元素,促进法治文化与儒家文化、行业文化、民间文化、生态文化等相融合,培树法治文艺精品,着力打造一批全省乃至全国叫得响的法治文化济宁品牌。要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元素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依托公园、广场、图书馆、博物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场所,建立健全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积极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组织开展法治文艺展演展播、法治文艺演出下基层等活动,增强群众参与互动趣味,精准设计互动环节,有效提升法治文化活动的趣味性和实效性。


(三)普治并举,着力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律条文变成引导、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则,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等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推行村(社区)法律顾问等制度,广泛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窗口、诚信守法企业、依法管理示范学校等创建活动。要推进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组织开展星级文明户、道德模范、感动人物评选活动,树立法治济宁首善之区良好形象。


(四)健全机制,着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常态化。一要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和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二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要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要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在各类社会媒体的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向社会和群众开展普法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法治氛围。三要完善保障机制,抓好普法专职队伍、普法讲师团队伍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整合社会资源,充实人员力量,共同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三、市普法办“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打算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在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市普法办公室将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与县市区、市直部门、人民团体、高等院校和企业的沟通联系,通力协作,形成合力,有效促进各项普法任务的落实,真正形成各部门、各行业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一要配合落实两个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市普法办将按照“七五”普法规划中加强领导干部、青少年普法教育的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抓好落实,共同做好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协调组织、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和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推动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完善符合实际的中小学法治教育专项活动方案,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把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纳入学校日常教学内容,开展丰富多彩适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的校园法治教育活动,筑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防线。


二要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市普法办加强对“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的监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职能,在全市行政执法机关普法工作任务制定、普法清单和普法目录编制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和统筹协调,对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跟踪问效。加强对以案释法制度落实的监督,要按照案例典型性、释法合理性、学法实用性的原则,广泛动员、及时发动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等部门单位收集整理典型案例,让社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通过案例了解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督导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协调督促各行业、单位切实履行学习宣传法律法规的职责。


三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宣传实效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市普法办将不断创新思路,更新观念,树立“互联网+”普法工作新思维,建立新媒体普法平台,运用好网络、微信、微博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改变传统普法考试的形式,探索推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提升普法实际效果。


“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已正式启动,市普法办公室将在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新常态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定位、新内涵、新任务,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舍我其谁的使命感,创新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建设法治济宁、平安济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