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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司法局完善“1+3”工作机制 夯实基层基础 提升履职服务能力
发布日期:2018-11-27 09:55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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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乡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平安和谐发展”总目标,以构建“1+3”工作体系,即围绕“服务大局、争先进位”一个中心,做好“筑牢化解矛盾纠纷一道防线、夯实司法所一线阵地、推进基层法律服务一线服务平台”三项工程为抓手,使基层各项业务工作更加规范,工作效能不断提升,确保基层基础建设各项业务工作取得新的发展进步。

     一、切实发挥好人民调解维稳促和基础性作用,增强人民调解工作新动能

       (一)扎实推进“3+1”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调解新模式。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出台了《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促进了体制健全、机制融合。创新推进“互联网+网格化+多部门”+“司法确认”的“3+1”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建设,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促进纠纷多元化解。借助社会治理创新,推进人民调解网格化,借助农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搭建矛盾纠纷早期预警调处一线平台。加强“诉调对接”、“公调对接”、“信调对接”。

       (二)“智慧民调”提升转变新动能。创新推行“互联网+人民调解”新模式,全面推进人民调解提档升级。依托镇街党建信息管理系统,搭建镇、村矛盾预警调处远程指挥调度平台,实现了镇村矛盾纠纷调处的实时调度、指挥、督办。高效推进“济宁智慧民调”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为基层调解员配发了“智慧民调”手机终端、矛盾纠纷排查预警终端,加强系统培训,促进“调务通”平台在村居网格的全覆盖。在各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上墙公示“智慧民调”系统应用简介和APP二维码,在人民调解员、村居法律顾问便民服务联系卡上印制APP和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更加方便群众扫描、下载、使用,让群众少跑腿,让信息多跑路。积极推行“智慧民调”网上信息采集、排查研判、调解受理、统计报送、预警分析、考核督查的大数据支撑应用,着力推进人民调解从传统的“三头”调解到互联互通的“三屏”调解的模式转变,不断增强人民调解发展的新动能,使预警更精准、指挥更及时、处理更迅速。目前系统平台已受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012件。

       (三)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打开新局面。紧跟大项目建设,着力化解征收拆迁、安置补偿、项目运营矛盾纠纷;紧盯重点时段开展专项行动,着力排查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矛盾纠纷;紧抓民生保障,实施人民调解法援惠民工程,着力化解涉及农民工权益、妇女儿童权益和老年人权益的矛盾纠纷。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化解,加强预警分析,严格执行矛盾纠纷信息重大事项和预警信息报告制度,针对矛盾纠纷基本趋势和重点问题,提出相应对策措施,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早预警、早调处、早化解。

       (四)“和为贵”调解室调出新天地。人“和”不争,家“和”事兴,积极引导群众通过非诉途径化解矛盾,县制定了三年建设工作规划,将“和为贵”调解室建设纳入综治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考核内容。不断打造人民调解的新优势,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金乡“诚信”文化和儒家文化,积极推动调解文化的创新实践,广泛运用于不同类型的调解室文化建设,不断打造“有特色”“个性化”的调解文化品牌,进一步渲染了“和文化”的氛围。同时,调解员通过邀请群众旁听调解,以案释法,以情释理,让周围群众也切身感受到德法文化的熏陶,增强其学法用法观念。三年来,“和为贵”调解室共调解各类纠纷2300余起,基本实现了家庭矛盾纠纷就地解决、群众纠纷就地化解、邻里关系就地和解的目标。

       (五)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台账和业务档案。统一印制司法所工作台账和人民调解卷宗文书发放到各司法所,明确司法所工作台账和业务档案管理的工作要求、具体标准和操作规程,加强司法所基础台账管理的业务培训工作。积极推进“台帐式”管理模式,实现排查、预警、防范、调处、稳控各个环节工作衔接,推动信息联通、纠纷联排、力量联动、矛盾联调,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开展人民案卷自查自评活动,指导各司法所规范人民调解卷宗、人民调解受理台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预警台帐。

       二、夯实基层基础,促进司法所创满创新创优

       (一)大力提升司法所公共服务能力。以司法所为依托,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按照“前台后厂”模式,打造沿街、落地、便民的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各司法所主动当好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的法治参谋,为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工作,加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站点建设,协助基层群众和弱势群体申办法律援助事项,组织结对基层法律服务所为基层单位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法律服务,司法所公共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优化功能区域布局。强沟通协调力度,争取支持,促进部分司法所改建(造)升级。加强对司法所区域布局、功能科室设置的规范指导,按照“1+4+N”模式,优化司法所功能区域布局,制定司法所综合服务大厅、人民调解功能区、法律服务区、普法宣传区设置标准要求,进一步明确、规范功能区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保障、标识标牌、工作流程、工作台帐,做到司法所分区明确、功能明晰。

       (三)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落实省厅《关于在全省农村社区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室的意见》和市局工作部署,制定农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计划方案,坚持“四个一”和“五有”标准,复制司法所“前台后厂”功能区设置模式,推广司法行政工作室“3111”设置模式,并配强工作人员,细化工作职责,夯实工作保障,逐步形成覆盖广泛的司法行政服务保障网络体系,切实打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四)抓好司法所所务管理建设。按照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规范司法所名称、标识、徽章、标牌规范设置。司法所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规则公开。工作人员职责分工、个人照片、联系方式和每日去向上墙公示,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建立各类业务档案和工作台帐,并及时立卷归档。指定专人保管档案,并配设专门场所橱柜存放,各类档案目录明晰、内容齐全、摆放齐整、查阅便利。加强电子档案管理,妥善保存各类音视频档案。

       (五)加强学习型司法所建设。强化司法所人员教育培训,健全完善教育培训常态机制,制定学习计划和配档表,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工作指导等方式,加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和青年干警相继举办《婚姻法》解释专题培训、人民调解应用技能、“济宁智慧民调”学习应用、解放思想大讨论、创新学习沙龙、庭审观摩学习活动,有效提升了司法所工作人员干事创业能力。

       (六)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用好司法部基层工作管理平台和省厅司法所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准确录入、按时上报各类数据。在系统内推行PPT、Flash等办公软件的使用,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及时对各所报送的信息进行整理,上传到县局门户网站、基层工作微信群,供各所借鉴交流,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以规范促发展,强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

       (一)持续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村居行”活动。配合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结合“一镇(街道)一服务团队,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活动,推动基层法律服务向农村、社区,特别是向贫困地区延伸,打通法律服务群众,特别是服务困难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持续鼓励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充实村(社区)法律顾问人才库,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村居工作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配齐配强村(社区)法律顾问,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强化监督管理职能。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不断提升基层法律服务业务水平和办案质量。规范执业行为,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及时纠正违法违纪行为,实现执业行为“零投诉”,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三)健全诚信机制建设。通过健全诚信执业档案、签订诚信执业承诺书、加强诚信执业考核,不断增强基层法律服务自觉管理、自主管理、规范管理的诚信执业意识,加强质量内控,逐步规范其自律性管理,努力使诚信服务成为法律服务从业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内在动力和要求,促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执业、诚信执业、文明执业。(金乡司法局 杨玉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