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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台县司法局“四个当好”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发布日期:2018-11-27 09:54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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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在建设“平安鱼台”中的职能作用,及时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鱼台县司法局不断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工作作风,开展“优化司法行政公开承诺,零距离为民办事服务”活动,努力探索便民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利益,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一、当好农民工的“撑腰人”

县司法局针对农民工讨薪难、工伤理赔难等案件,开展“急诊式”法律援助服务,取得了明显效果。一是开辟“绿色通道”。坚持以人为本,快速办理的原则,对有确凿证据证明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拿不到工钱的,免予审查经济状况,直接受理。同时,对其他涉农案件建立“先办案后补手续”的绿色通道,确保涉农案件能够“快办快结”。二是改变“宣传模式”。大力开展法律援助进厂(企)活动,通过“送法”、举办专题法律讲堂等活动,树立农民工维权意识,提高农民工维权能力。三是增强“调解动力”。对涉农纠纷先以非诉讼的方式解决,尽量缩短维权时间。加强与乡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合作,及时召集有关人士进行调解,如若调解不通,则可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维权。四是建立“专家门诊”。对农民工讨薪难的问题,指派专业的、有大量实务经验的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保证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帮助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工赢得司法公正。

二、当好老年人的“保护伞”

从全县老龄化日趋严重的实际出发,县司法局把老年人作为援助重点对象,坚持“四个强化”推进老年人法律援助。一是强化提升服务品质,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能力。完善老年人维权绿色通道建设,开展“进社区、进农村”法律援助赶大集等活动,使窗口工作由固定变灵活,由被动变主动,让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的老年朋友。二是强化整合有效资源,突出法律援助服务效果。加强与劳动仲裁部门、县法院、检察院、信访等协作配合,依托看守所、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委、信访等设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充分发挥“一乡一站”、“一村一员”,“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将擅长解决此类型案件的资深律师信息编辑成册,推行点援制,供老年朋友选择。三是强化法律援助工作方式,提高案件办理效能。定期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到敬老院、老年公寓等老年人比较集中的场所开展上门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加大已经受理的涉老案件的督办力度,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工作成效。

三、当好无助妇女的“娘家人”

县司法局多措并举开展妇女维权活动,积极维护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一是开展专项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利用“3.8”妇女节、举办法制讲座、专题报告、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发放《妇女法律援助服务手册》、法律援助绿卡等形式组织开展专项活动。二是立足基层,维护广大妇女权益。充分发挥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维权工作站等机构、组织作用,健全服务体系。依托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村(社区)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形成了覆盖全县的三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推行“城镇半小时,乡村一小时”活动,使交通不便的农村妇女群众在一小时内能寻求到法律帮助。三是积极打造“平安家庭”活动。建立涉法困难妇女数据库,明确援助的范围和目标。加强对数据库中特殊妇女群体的帮扶力度,组织司法所对在册女性社区服刑人员及其家庭子女进行走访帮扶,积极引导,促进家庭、社会和谐。

四、当好少年儿童的“保护神”

县司法局不断履行法律援助职责,维护少年儿童权益,为少年儿童伸张正义,维护边缘儿童的合法权益,关心、关爱下一代健康成长。一是扩大宣传,开展法律援助进学校活动。不断加强有关未成年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定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发放《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评析》等宣传手册,进一步提高少年儿童维权意识,使得他们敢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二是建立工作站,创建维权岗,开通热线,保障少年儿童权益。在中小学建立了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对少年儿童提供法律援助以及通过法律咨询、调查取证、调解纠纷、代理诉讼等方式为未成年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开通“6212348”维权热线,明确专人负责答复、接待有关少年儿童的来电、来访。三是特色服务,切实维护边缘儿童合法权益。成立由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的义工服务队,提供主动上门服务,创建名为“法援-撑起爱的天空”的博客和“法援有爱,温暖关怀”的QQ群和微博,通过留言和在线交流的方式及时了解情况、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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