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最新动态
济宁市委副书记刘中会对全市普法工作提出新要求
发布日期:2018-11-27 09:53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8月22日,济宁市委、市政府召开第十四次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中会出席会议并讲话,对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新要求。

一要把握方向、找准定位,努力开创普法依法治理新局面。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以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坚定不移把法治宣传教育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谋划、来推进,进一步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法治教育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更加注重法治理念的传播。要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更加注重法治信仰的培育。要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更加注重法治思维的培养。

二要持续加力、务求实效,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要进一步明确普法重点,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时代性。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要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宪法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要突出关键对象,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要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和青少年“关键群体”的普法教育。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大力开展新媒体普法。继续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基层创建工作,提高城乡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进一步完善普法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开展好“七五”普法工作提供政治保证。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要完善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在各类社会媒体的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向社会和群众开展普法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法治氛围。要根据实际需要,整合社会资源,充实人员力量,建设一支“高、专、精、兼”相结合的普法队伍。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足额保障、及时拨付,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