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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五项措施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发布日期:2018-11-27 09:53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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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把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三项重点工作”之一,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积极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夯实执法基础工作。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连续开展年度执法执业考评工作。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参加法律法规学习。进行法制工作调研,摸清法制机构人员配备、业务开展等基本情况,为16名人员办理行政执法证件,确保全局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二是规范行政审批工作。修订完善《济宁市司法局行政许可实施与监督办法》,建立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制度,公开行政许可项目内容程序,对全局行政许可事项和审核转报事项进行梳理汇总。制定《济宁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办法(试行)》,编制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指南和服务手册。

三是规范行政权力事项。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汇总上报。制定《济宁市司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细化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础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对行政处罚权限、种类、法律依据、办案流程等事项进一步规范。近年来全系统未发生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应诉、行政赔偿案件。

四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执法监督检查专项整治活动,制定行政许可实施与监督办法和执法指南,进一步明确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主体、执法机构、执法人员、执法依据、执法职权,执法流程、执法格式文书以及执法监督内容。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业务管理部门分别组织开展年度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监狱管理处组织对济宁监狱有关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执法案件专项评查活动,进一步规范全系统执法执业行为。发挥法制部门执行监督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法律服务管理、监狱执法、社区矫正执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领域的执法检查活动。

五是开展执法排查活动。局各业务科室对照各自业务领域执法办案情况进行自查,重点排查监狱、强戒所、社区矫正和法律服务领域在执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服务、收费、投诉处理等方面是否合法合规。济宁监狱重点排查了罪犯会见管理、通讯工具管理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同时对影响执法安全的隐患问题进行排查。市强戒所加强制度建设,组织编写《强制隔离戒毒业务工作手册》,明确工作标准要求和管理执法程序,为严格履职、规范执法提供了遵循。